多次校园暴力,山东一未成年学生捅死同学改判无期

2016-12-27 11:20:00来源:齐鲁晚报作者:

     胡某是某警官学院的一名学生,虽然他自己也尚未成年,但却在短短半年里,因为琐事先后捅伤、捅死两名未成年同学。类似的校园暴力屡屡发生,而为了提高中小学生法治意识,有效减少和防范校园暴力,26日,我省启动了为期三年的“法治进校园”活动。

  一言不合就捅人,未成年犯罪不能纵容

  据了解,某警官学院未成年学生胡某因琐事与同宿舍同学宗某产生矛盾。本不是什么大事,但胡某却持刀在校园学生公寓大厅将宗某捅刺致死。而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出现这种暴力行为。约半年前他还因琐事纠纷持刀将未成年人陈某捅致重伤。

  针对该案,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胡某有期徒刑17年。但宣判后,胡某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被害人宗某父母提出上诉,并申请抗诉,东营检察机关以量刑明显不当,适用法律错误为由提出抗诉。

  通过全面细致审查案件卷宗材料,检察机关发现,胡某罪行极其严重,短短5个月时间内,在校园内行凶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被害对象都是未成年人,作案手段特别残忍,主观上利用了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来当做自己减轻处罚的护身符。

  不光如此,二审期间经办案人员反复教育挽救,毫无悔改之意,对关键情节翻供,认罪悔罪态度较差。而且胡某父母表示无力再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因此调解也未能成功。

  此外,通过咨询专家教授,专家认为对未成年人要结合犯罪情节、手段、主观恶性等因素综合考量,决定是否适用无期徒刑。最终,检察机关支持抗诉的意见得到二审法院的全部采纳,对其改判为无期徒刑。

  我省今年办理在校未成年欺凌、暴力案件90人次

  胡某的行为并不是个例。近年来,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频发, 据统计,2016年全省共办理在校未成年学生之间的欺凌、暴力案件90人次,依法批捕50人次。

  此外,成年人侵害中小学生犯罪和成年人组织、教唆、胁迫、引诱、帮助中小学生实施校园欺凌和暴力违法的犯罪也时有发生。2016年以来,全省共办理成年人侵害中小学生犯罪304件370人,起诉289件325人。对成年人组织、教唆、胁迫、引诱、帮助中小学实施校园欺凌和暴力违法犯罪,共批捕22人,提起公诉36人。

  日照东港区的成年人陈某引诱在校未成年学生周某,强迫在校未成年女学生卖淫,东港区院依法从快对陈某批捕、起诉,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广饶县成年人石俊峰因泄愤到广饶县某中学教室放火,至3名学生烧死,20多名学生烧伤,随后到另一中学故意重伤2名初中学生,案件发生后全省三级未检部门立即介入,在最短时间内对其批捕起诉,取得了良好效果。

  打击校园暴力,我省三年内实现中小学法治巡讲全覆盖

  为切实提高我省中小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有效减少和防范校园暴力,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共青团山东省委联合在全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现在起到2019年11月,山东省将力争在三年时间内,实现全省中小学法治巡讲全覆盖。此外,还将通过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编写法治教育读本、拍摄微电影或法治教育片等多种方式开展活动。

  据介绍,近年来,我省各地虽然开展了一定的法治宣传和教育活动,但是仍然是零散和不系统的,不具有普遍影响和意义。

  而本次“法治进校园”活动,将采取不同的方式、涉及更广阔的范围,比如对幼儿园或低年级学生,将会编写普法图片或以普法诗歌为内容的普法字帖,将法治教育内容纳入常规化教学中。

  还将采取学生喜闻乐见的用动漫、喜剧、情景剧等形式,寓法律知识和法治教育其中,拍摄全省中小学适用的法治教育片或微电影等。根据不同年龄或性别,拍摄不同题材或内容的法治教育片或微电影,如防范性侵,珍爱青春远离毒品等,增强法治教育的针对性。此外,还将开展法治游戏或召开法治主题班会等活动。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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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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