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率先试点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

2017-07-26 10:30:00来源:大众网作者:李兆辉

  25日,大众网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率先在全国建立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全省8家质量效益足够高、行业影响力足够大、技术水平足够先进的企业,成为首批“领跑者”。下一步,山东将委托独立第三方机构,研究搭建集申报、公示、发布等功能于一体的标准“领跑者”信息服务平台,为企业开展标准“领跑者”工作提供申报平台,为各界查询标准“领跑者”提供权威平台,为执行“领跑者”标准的企业和产品提供宣传平台,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的选择平台。

  山东省质监局副巡视员郭大雷介绍,建立并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是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重点任务,是先进标准供给机制的重大创新,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供给体系质量水平,实现我省我国标准技术发展由跟跑、伴跑向领跑转变,带动经济转型升级、增强国际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支撑引领作用。特别是当前,山东提出要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以“四新”促“四化”,通过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现产业智慧化、智慧产业化、跨界融合化、品牌高端化,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企业标准“领跑者”是指,在同类可比范围内,全部指标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主要指标的技术水平或服务要求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能够有效实施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对产品质量提升和产业转型升级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企业标准或团体标准。

  此前,经过宣传发动、企业申报、地市推荐、资格审查、数据公示、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等环节,山东确定了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二机床集团有限公司、盛瑞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九阳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泉林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华盛中天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巧夺天工家具有限公司等8个企业标准为首批山东省企业标准“领跑者”。

  郭大雷说,“领跑者”标准是传统产业加快升级的“方向标”、是新兴产业加快培育的“催化剂”、是产业跨界融合的“耦合器”、是国际贸易往来的“通行证”。企业标准“领跑者”必须是质量效益足够高、行业影响力足够大、技术水平足够先进的标准。企业标准“领跑者”涉及实体经济各领域,目前标准化法修订范围内的工业、农业、服务业等各行业均可开展标准“领跑者”工作。

  下一步,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山东将进一步完善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设计。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第三方认定”的思路,明确各有关方的职责定位,完善企业标准“领跑者”的认定、实施、激励、更新、退出和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同时,会同各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鼓励和扶持措施,加大引导力度。

  同时研究搭建山东省企业标准“领跑者”信息服务平台。委托独立第三方机构,研究搭建集申报、公示、发布等功能于一体的标准“领跑者”信息服务平台,为企业开展标准“领跑者”工作提供申报平台,为各界查询标准“领跑者”提供权威平台,为执行“领跑者”标准的企业和产品提供宣传平台,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的选择平台。(大众网-山东24小时记者 李兆辉)(完)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张腾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