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2018-10-11 09:40:00 来源: 大众日报 作者:

    □记 者 晁明春

    通讯员 贾 颖 翟群 报道

    本报济南讯 记者10月10日从济南市委农办获悉,济南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正扎实有序推进。截至8月底,全部4747个村(居)均已启动集体资产清产核资,3292个村(居)已完成所有资产清查核实和结果公示确认,达到总村数的69.4%,累计清查集体资产97.4亿元、集体土地474.4万亩;3196个村(居)已完成成员界定,达到总村数的67.3%,共计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180余万人。

    据了解,按照中央、省部署要求,济南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覆盖全部12个区(县),共涉及105个镇(街道)、4747个村(居)。自改革全面启动以来,济南市各级严格落实“依法依规、严守底线,民主决策、群众参与,梯次展开、同步推进,因村施策、分类指导”的四项原则,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市产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县)、镇(街道)均成立了由党(工)委书记挂帅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制定完善了实施意见及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股权设置等指导性文件,健全完善了“党委亲自抓,政府靠上抓,左右联动,上下衔接”的工作推进机制,切实强化了改革组织保障。

    在改革推进过程中,市、县两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成员单位认真履行部门职责,积极参与配合。各级妇联、档案、财政部门主动跟进作为,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分别印发、转发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加强档案管理、规范经费管理使用等通知文件,切实保障了改革的公正性、公平性和规范性;各级国土、林业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分工,积极提供集体土地确权、林地确权等相关数据信息,确保了资源性资产数据清查的准确性和可靠性;2018年市、县两级财政共计安排落实专项经费5661万元,为产权改革实施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

    为确保改革过程依法合规,济南市各级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和政策文件规定,规范操作程序,充分尊重民意。在清产核资环节,各村(居)均建立由村两委、村务监督委员会以及妇女主任等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在经营性资产规模较大的城中村、城边村,普遍以村为单位聘请第三方,采取专业队伍与本村人员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资产资源清查;经营性资产总量较小的纯农业村则在镇(街道)经管、会计人员指导下独立完成相关工作。在方案制定、权属调查、现场指界、公示监督、签字确认等关键环节,各村(居)充分保障了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据介绍,济南市始终坚持将产权改革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大局来谋划,尊重首创精神,鼓励改革创新。特别是围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拓展目标,着眼于放活农地经营权、成员集体资产股权流动属性和融资功能,近年来,创新性建成交易平台、担保平台、信息平台等“三台共建”的农村要素市场体系,并逐步实现涉农区域全覆盖和县、镇、村三级全贯通。目前,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转良好,市农担公司累计担保627户,担保金额达3.6亿元,涉及土地面积约10万亩,涉及大棚约2300余个。全市产权交易项目累计700余宗,金额达15亿元,土地面积14.1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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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元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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