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计划启动 3000人以上社区都要建公办园

2015-11-10 15:18:00来源:山东商报作者:
  记者从省政协昨天下午召开的界别协商会上了解到,我省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计划已经启动,将来有望每一社区都要配设一所公办幼儿园。根据计划,明年底前将全面完成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的清理整顿工作。 记者 杨芳

  社区配建标准化公办园

  在省政协组织召开的我省妇女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界别协商会上,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表示,我省已顺利完成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今年1月启动实施了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11—2015年,全省共投入资金近170亿元,新建改扩建幼儿园9000余处,增加幼儿学位100多万人。2014年与2009年相比,幼儿园数增加3144处,在园幼儿增加近82万人,学前三年入园率提高26个百分点,达到81.6%;比2010年的67.3%提高了14个百分点,超额完成儿童规划提出的75%的目标。

  “今年学前三年入园率还可以增加几个点,估计还有15%-16%的儿童没有入园。”张志勇表示,我省将均衡配置学前教育资源,切实解决农村及经济薄弱地区学前教育发展滞后、城镇居住区幼儿园建设不配套的问题,构建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满足适龄儿童就近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按照学前教育二期行动计划,3000人以上的社区,每个社区将配建一所标准化的公办幼儿园。

  明年底前补足配齐幼儿园

  我省二期学前教育计划同时明确将实施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工程。城镇专项规划中涉及学前教育布局的,应当事先征求教育行政部门意见,确保配套幼儿园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按照每5000人口居住区设置1所6个班以上规模幼儿园的标准,加快新建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属于政府划拨教育用地建设的配套幼儿园,要确保办成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改变其用途,不得擅自向幼儿园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费用。严禁开发商私自将配套幼儿园出售、转让或租赁给单位和个人。

  2015年年底前,省教育厅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与管理办法,各市、县(市、区)要对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移交、举办以及回收、补建等作出具体规定,对没有配套幼儿园建设规划、应建未建、建后闲置、挪作他用的居住区进行彻底清查。2016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的清理整顿工作,并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补足配齐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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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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