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为治霾提前一个月推新政,11县市区都在范围内。下月起全市禁行黄标车

2015-11-16 10:56:00来源:齐鲁晚报作者:

  

13日,济南的空气质量依然很差。    本报记者 周青先 摄

  13日,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发出通告,下月起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全天禁止黄标车通行,违者罚款200元记3分,记者了解到,为预防济南今年采暖季可能出现的重污染天气,此次新政比原计划提前了一个月实施。

  本报记者 任磊磊     

  还有数千辆黄标车未淘汰

  为缓解大气重度污染状况,13日,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黄标车管理防治大气污染》的通告。通告中称,按照《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决定自2015年12月1日起,采取重污染天气相关预防措施,将加强全市范围内黄标车管理。

  自2015年12月1日起,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包括全市所有11个县市区)全天禁止黄标车通行。对于违反禁行规定的黄标车每次给予罚款200元、驾驶人记3分处理。

  据了解,去年以来,济南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82263辆,截至10月28日,仍有9353辆黄标车未报废,其中单位剩余黄标车为1800辆(企业单位1679辆),个人剩余黄标车6339辆,查封、盗抢、抵押的黄标车1214辆。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之前发布的规定,济南市原本是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此项规定,而此次提前了一个月,主要原因是为预防济南今年采暖季可能出现的重污染天气。

  据悉,山东省自2016年1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黄标车禁止上路行驶。今年前三季度山东省(不含青岛)已经累计淘汰黄标车13.74万辆。

  车辆还不限行?还没到Ⅰ级响应

  近日,济南市的空气污染极为严重。市民周女士向记者反映说:“现在济南市空气这么差,为啥还没有对车辆进行限行呢?”

  记者了解到,济南市11日上午已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露天焚烧及烧烤被禁止。III级响应规定,实行钢铁、石化等重污染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30%以上;主城区内非集中供热燃煤工业锅炉在日常运行基础上限产30%以上;绕城高速以内禁行渣土砂石运输车;城市主城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露天焚烧及烧烤等措施。

  根据《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济南市预警等级分为黄色预警(预测连续三天及以上发生重度污染(200﹤AQI≤300)天气时);橙色预警(预测连续三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300﹤AQI﹤500)天气时)和红色预警(预测一天及以上发生极严重污染(AQI≥500)天气时)。对应预警等级,分别启动Ⅲ、Ⅱ、Ⅰ级响应。

  只有Ⅰ级响应启动后,才能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停止所有大型户外活动、停止除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必需之外的一切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生产活动以及中小学、幼儿园临时停课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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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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