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山东华海集团有限公司被罚14万

2018-01-04 16:13:00来源:鲁网作者:

  记者近日获悉,山东华海集团有限公司因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接到了140800元的罚单。

  德州市环境保护局下发的德环罚字[2017]284号显示,山东华海集团有限公司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德州市环境保护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对其作出罚款140800元的处罚。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华海集团有限公司2006年09月28日成立,杨海宾是法定代表人。住所在德州经济开发区双福大道,注册资本12800万元, 杨海宾出资7680万元,刘延美出资5120万元。

  山东华海集团有限公司的官网显示,华海集团是集建筑施工、钢结构施工、电力铁塔和通讯铁塔生产安装、房地产开发、海外工程承包与国际贸易等多个产业为一体的综合性企业集团。经营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房屋租赁、建材销售、石油机械设备制作销售、建筑物清洁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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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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