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公布2018年第三期食品安全违法案件 3家企业被罚

2018-04-12 17:27:00来源:大众网作者:

  4月11日,记者从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日前,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2018年第三期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3家企业被处罚,共计罚款4.5万元。

  据处罚名单显示,潍坊市解戈酱菜厂生因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行为,不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一款(九)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二)项之规定,罚款人民币10310元。

  诸城市贝贝乐食品有限公司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香辣狮子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20012元。

  潍坊市金康大药房有限公司从未获得药品生产(经营)资质单位(个人)购进药品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罚款14968元。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王丛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