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速交警提示:安全才是通往目的地最近的路

2018-03-14 15:54:00来源:淄博新闻网作者:

    淄博新闻网讯  近来几天,淄博的气温飙升到20度以上,许多市民也增加了户外活动,选择正确的活动场所也关系到您自身的安全,3月13日上午淄博高速交警在巡逻中就发现2起行人上高速的交通违法行为,其中还有一起轻微事故,好在无人员受伤。

  3月13日,上午9时左右,淄博高速交警二大队巡逻民警在S29滨莱高速淄博段K49公里处,发现一行人在高速上拦截往滨州方向顺风车,身旁呼啸而过的车辆非常危险。极易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幸好巡逻民警及时发现,将行人带离高速。随后民警了解到,行人王某是附近的村民,只是为了图方便,觉得在高速上拦车比去长途车站节省时间,殊不知,时间节省了却丢了安全,在经过民警的安全教育下,王某认识到危险性,表示今后绝对不会抱这样的侥幸心理。

  无独有偶,上午9时30分左右,民警刚刚返回高速公路继续由南往北巡逻,巡逻过程中接到指挥中心指令,说有人报警称在S29滨莱高速淄博与滨州交界处,有一满载危化品运输车因躲避不及时撞到了违规上行高速的路人。有人受伤,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对事故进行防护及处理,好在伤情并不严重,并得到了妥善的处理。民警在进一步了解情况时得知,行人李某是高青当地人,家就住在高速公路边上,想去滨州亲戚家,听村里人说去滨州直接在高速上拦车特别方便,于是自己也没多想就上了高速,没想到会遇到这样的情况,真是太危险了,自己也非常后悔。

  淄博高速交警温馨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高速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禁止行人进入高速,否则将面临罚款五十的处罚决定。高速路作为具有允许快速通行条件的高等级公路,具有高度封闭性,一旦行人走出路边,或从中间隔离带穿出,几乎没有司机能安全刹停车,极易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还容易引发追尾事故。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切记行人不得上高速,否则害人害己。

  (通讯员 牛玉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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