蛮横“驾驶员”伪造驾驶证开危化品车辆上高速

2018-08-16 15:31:00来源:淄博新闻网作者:

  淄博新闻网讯(记者 唐萍 通讯员 牛玉倩 钊群)“我不交罚款,你有本事多关我两天。”驾驶人李某某这样对民警说,8月13日驾驶人李某某因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使用伪造驾驶证开危化品运输车被淄博高速交警查处。

  8月13日,淄博高速交警二大队民警在S29滨莱高速桓台收费站口进行执勤检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M****1的危险品车正驶出高速,民警正常上前进行安全检查。驾驶员看到交警后,表情开始变得不自然,但依旧配合交警将车辆停入待检区,并将自己的驾驶证交给民警。民警要求驾驶员复述自己的姓名及驾驶证号,这时,驾驶员开始吞吞吐吐,以各种理由说自己没有记住驾驶证号,并强调说“驾驶证没有问题”。欲盖弥彰,民警立即察觉到虽然该驾驶员与驾驶证上照片相符,但应存在其他问题,随即,民警将驾驶员带入警务室,准备利用警务系统对驾驶员信息进行进一步核对。

  经核查,驾驶员李某在2016年因交通肇事,驾驶证已被公安机关进行吊销处理,但此时李某拿出的“自己”的驾驶证,除照片外其余信息与本人信息均不符合,存在使用伪造驾驶证的违法行为。当民警将驾驶员李某某的违法事实及处理结果进行告知时,李某拿出手机,在未得到民警授意的情况下,强行离开警务室拨打电话,并通知车辆随行驾驶员抓紧将车辆开走,致使交警无法对车辆安全性能进行常规检查。李某某看到自己车辆已被开走后,开始变得蛮横,一会说“刚才驾驶的人不是我”,一会说“你们(交警)检查的时候不是我”。当李某听到对自己处以罚款以及拘留的处罚决定后,开始言语顶撞交警讲到:“我不交罚款,你(交警)有本事多关我两天”。

  驾驶员李某某在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及使用伪造驾驶证的两种违法事实存在,将分别被处以罚款2000元,拘留十五日以下的处罚。但因驾驶员李某拒不承认违法事实,且蛮横拒绝处罚决定,最终高速交警的民警将李某移交当地派出所进行进一步处理。

  淄博高速交警温馨提示:危险品运输车虽然是合法运输车辆,但运输途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也是巨大的,交警对车辆驾驶员及车辆安全性能的检查是合法、负责的执法检查,希望广大驾驶员能够积极配合交警检查,同时驾驶员本身也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拒绝开“危险车”、“隐患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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