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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法》严禁滥发骚扰短信 违者最高可罚50万

2013年10月31日 09:36作者:李兆辉来源:大众网

近日,中消协对新《消法》中的新增条款和热点问题进行详解。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中消协介绍,本条针对现实中个人信息泄露、骚扰信息泛滥的情况,规定了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原则,对所收集个人信息的保密义务,商业信息的发送限制等,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积极意义。

  近日,中消协对新《消法》中的新增条款和热点问题进行详解。大众网记者了解到,从明年3月15日开始,在不经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消费者个人信息,不得向消费者发送商业性信息,违者将被处以50万元以下罚款,或同时承担行政责任,此举旨在严控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骚扰信息泛滥的情况。

  大众网济南10月30日讯(记者 李兆辉)近日,中消协对新《消法》中的新增条款和热点问题进行详解。大众网记者了解到,从明年3月15日开始,在不经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消费者个人信息,不得向消费者发送商业性信息,违者将被处以50万元以下罚款,或同时承担行政责任,此举旨在严控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骚扰信息泛滥的情况。

  互联网服务投诉量居前5位 主因系个人信息泄露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2013年上半年投诉统计数据显示,生活、社会服务类、销售服务、电信服务、互联网服务和公共设施服务居于投诉量前五位。其中互联网服务投诉位居服务类第四位,有8942件,占投诉比重3.4%。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包括个人信息丢失、泄露等网络安全问题。比如,才买了新车就有人来推销保险;刚生完孩子就接到了孕婴产品销售商的问候电话;新房钥匙还没到手,装修公司就上门“拜访”……。

  为此,中消协一直关注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问题。据介绍,2012年2月,针对新闻媒体报道的安装谷歌安卓操作系统的移动智能终端可能收集保存用户位置信息的情况,中国消费者协会特发表消协观点《呼吁加强对移动智能终端用户信息的保护》,强烈呼吁有关厂商在开展经营活动和提供技术服务时,严格遵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消费者隐私权、安全权、知情权和选择权,切实对消费者负责。随后,中消协发布《网络消费安全研究报告》,其中提出网络消费中存在九大问题,其中第八个问题是信息安全亟需加强,并提出了加强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对策,如:出台专门立法、加大行政监管、强化司法保护、推动行业自律、进行消费指导等。

  可多重处罚侵害个人信息 最高可罚50万元

  新《消法》新增第29条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

  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中消协介绍,本条针对现实中个人信息泄露、骚扰信息泛滥的情况,规定了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原则,对所收集个人信息的保密义务,商业信息的发送限制等,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积极意义。

  对于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新《消法》也规定相应的处罚条款。如“经营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对此,中消协解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并通过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的方式增强对不法经营者的震慑力,有助于个人信息得到更好的保护。

  由于损害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后果往往无法用金钱衡量,损失赔偿计算困难,其他国家往往通过加大行政处罚方式进行遏制。但在这方面,也面临着举证和索赔的困难。实践中尚需结合各领域情况,进一步细化相关规定。

  相关链接:

  国内尚无专门法律保护个人信息 国外法律最高可罚几十万欧元

  据了解,我国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尚无专门法律,但已有多部相关法律、法规涉及其中内容。如:《侵权责任法》、《刑法》(第253条之一)、《居民身份证法》等。

  但有关规定较为零散,缺乏顶层设计。此次新《消法》作出了消费领域个人信息保护的原则规定,对于指导具体领域的维权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中消协介绍,从国际上看,北美、欧盟、阿拉伯、亚洲的一些国家,已出台专门法律。特别是在信用卡、电信、网上交易等方面。

  但各国普遍遵循的原则有十个:一是承担保密义务的原则,二是说明目的原则(采集、使用目的),三是当事人同意原则,四是限制收信原则(恰好够用),五是限制使用、披露、存储原则(短期持有、达到目的界限),六是准确性原则,七是安全保护原则(防止未授权人接触、复制、修理、使用),八是公布使用方法原则(公布相关业务操作方法、程序),九是当事人有知情权原则(当事人有权审查、询问机构储存的信息,如接到电话推销消费者有权询问对方信息获取来源,对方必须回答),十是接受申诉并核实信息原则(申诉程序)。

  而且有的国家实行多重处罚。如德国规定违法向消费者推送垃圾短信的公司视其情节要承担相应行政处罚,罚款数额最高可达几十万欧元,有关情况还会向社会公开。

  案例链接:

  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案例:

  案例1 个人信息被违法泄露 消费者倍受困扰

  消费者许小姐发现,自从她在某网站试用并购买了化妆品后,一直有各种化妆品的广告和活动电话及短信频繁搔扰她,她怀疑是这家网站泄露和利用了她向网站提供的个人信息所致。向该网站提出质疑时,却被告知网站没有这样的行为。许小姐苦于没有证据,无法投诉,只能换了手机号码以避免骚扰,这给她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不便。

  案例2 婚纱摄影引来婚庆推销

  消费者在2010年8月29日在某婚纱摄影机构全款预定了一款5888套系的婚纱照套餐,并约定了相关内容。2012年3月经与该机构预约,确定2012年4月15日进行为期一天的婚纱拍摄。就在消费者拍摄婚纱照后第二天,即有一个婚庆机构电话方式主动联系,推销婚庆策划产品,消费者怀疑本人信息被擅自泄露。

 

  《消法》颁布20年 截止去年底挽回损失超百亿

  2013年10月31日,是《消法》颁布20周年。据中消协介绍,《消法》的出台,为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解决消费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1994-2012年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236万件,解决率94.7%,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18.5亿元。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刘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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