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去年电信诈骗案2万余起 涉案数亿元

2016-01-28 10:00:00来源:大众网作者:

  大众网济南1月27日讯记者 赵兵 通讯员 刘冠伟 刘贵增) “速将钱汇到XXXX账号”,像这样以儿女的名义给父母要钱,以父母的名义给儿女要钱,以领导的名义要求下属汇款,以公司老总的名义要求会计转账等短信、微信、电话,相信很多人都接到过。据山东省公安厅统计,2015年,山东省电信诈骗案发案2万余起,共造成群众损失上亿元,最高个案案值超过千万元。

  据山东省公安厅刑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几年来,电信诈骗案件以每年20-30%的速度快速增长。此类案件大都是犯罪嫌疑人借助移动电话、固定电话、互联网等通信工具,利用银行网银、ATM机转账等快速资金转移渠道,对不特定对象实施的远程非接触式诈骗犯罪,对此,山东省公安厅在全省深入开展了严打整治百日行动,重点严打“盗抢骗”侵财类犯罪。

  警方重点对提供电话线路落地、服务器租赁的非法线路商,提供银行卡服务的团伙,提供手机恶意程序、木马病毒,公民个人信息,“伪基站”、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无线屏蔽器、“黑广播”等设备的团伙进行源头打击;对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转取款人员,按诈骗共犯处理;对于涉案银行账号,依法要求商业银行一律予以冻结,纳入银行系统黑名单,终止其境内外的汇、转、取款业务。同时,提高对网络改号电话的发现、核实、检测和拦截能力,集中清理整治违规出租电信线路、制作传播改号软件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强“一号通”、“400”、“商务总机”等重点电信业务市场的规范管理,对于违规使用的电话号码、电信线路等一律关停,对有关人员依法依规处理。

  深入整治“黑卡”,杜绝记名不实名的情况发生,协调银行监管部门指导督促各商业银行严格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集中整顿代办银行卡、乱开卡、批量开卡等问题,建立涉案银行卡黑名单制度和涉案账户电子化查询平台,严格执行银联卡境外取款限制的规定,切断赃款流出境外的通道。督促包括第三方支付企业在内的非银行支付机构严格按照规定,在开户、POS机申领的各个环节进行实名登记,配合公安机关快速查询资金流向及各类电子交易数据。对于非实名登记银行账户、第三方支付账户、人卡分离境外使用的账户,一律予以封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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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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