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国资委改进中介机构选聘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16-12-19 11:24:00来源:山东国资作者:

  随着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化,济宁市国资委认真落实以管资本为主建立国资监管工作新体制,落实“三个归位”,充分尊重市管企业的法人地位和经营自主权。20166月,对市管企业中介机构选聘工作进行了调整改进。除基于国资监管需要由市国资委选聘中介机构的情况外,全部由市管企业自主选聘中介机构。市国资委选聘中介机构,原则上委托招标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企业自主选聘的,选聘方式由企业自主决定,但需通过公开竞争方式,保证选聘工作的公开透明,并将选聘情况在企业内部网站公开。

  改进中介机构选聘工作以来,济宁市国资委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中介机构,取得了显著效果。市国资委委托招标代理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招方式,为济宁监狱退危企业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工作选聘中介服务机构,招标控制价75万元,中标价格35万元,为企业节省40万元。为济宁市公共汽车公司等3户改制企业清产核资及财务审计工作选聘中介服务机构,招标控制价14.7万元,中标价格12.5万元,为企业节省2.2万 元。整个招标工作委托招标代理公司办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济宁市国资委网站同时发布招标公告,并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即抽取评标专家,由评标 专家自主评价,评选出中标机构,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济宁市国资委网站同时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确保招标全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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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梁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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