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党委召开省管企业新任财务总监集体谈话会议

2015-07-06 14:10:00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者:

  6月29日下午,省国资委党委召开省管企业新任财务总监集体谈话会议,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时民同志到会讲话,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张志波同志主持会议并宣读了财务总监交流调整的决定。省商业集团等9户省管企业董事长、财务总监、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和省国投公司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时民指出,这是自2006年5月省管企业财务总监制度建立以来第4次集中调整,经省国资委党委研究确定,除了实行首席财务官制度试点的企业以外,任期届满的财务总监全部进行交流,其中距离退休年龄不满1个任期的不再续聘,同时新增几户企业派出财务总监。截至目前,省国资委共向14户省管企业派出了财务总监,基本完成了省委、省政府确定的6月底前实现财务总监全覆盖的任务。

  时民强调,建立健全省管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是省国资委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加强财务监管的一项重要创新性举措,对省管企业提升财务工作水平、加强经营管理、完善体制机制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赢得了派驻企业的认可,也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肯定。新任财务总监要准确把握定位,在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担当作为、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从严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下功夫,特别是要加强沟通协调,处理好监督、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把促进企业发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要突出专业素质,提高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不断改进完善财务监管体系,保障制度落地执行,促进财务管理工作上水平。各企业要严格执行《财务总监管理办法》。省国资委机关有关处室、派驻企业以及省国投公司,都要为财务总监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环境,进一步调动财务总监的积极性、主动性,保持财务总监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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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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