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山东省属国企新上市10余家

2017-06-27 16:17:00来源:大众日报作者:
  为加快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鼓励省属国有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混合所有制经济,促进国有资本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省国资委正式印发《关于加快实施新旧动能转换推进省属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意见》,到2020年,全省将新增10家以上上市公司,每家省属国有企业原则上至少控股1家上市公司,实现2-3家省属国有企业整体上市或主业资产整体上市;省属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率达到60%以上,形成具有较强影响力和带动力的省属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集群。

  根据省属国有企业发展现状、战略规划,我省将选择恰当的上市地点、上市方式和上市时机,形成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及境外上市格局。

  一是继续做优做强上市公司

  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增发、配股、发行债券等多种方式募集资金,促进产业、产品向高端高质高效方向发展,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增强盈利水平,提高分红比例,形成融资、发展、价值提升、回报股东的良性循环。

  鼓励省属国有企业通过股权划转、股权转让、吸收合并等方式,处置长期亏损或亟待转型的上市公司,推动省属国有企业优质资产重组上市,实现国有资本价值最大化。

  支持省属国有企业或上市公司通过增资扩股、股权置换、产权转让、优先股等多种途径,积极引入投资者,重点并择优选择能够在技术、管理或资源上形成互补、协同和放大效应的战略投资者,包括符合条件的产业投资机构和境内外知名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等。

  二是加快推进企业上市

  鼓励具备集团整体上市条件或剥离部分资产后具备集团整体上市条件的省属国有企业,通过首发上市、资产重组等方式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不具备集团整体上市条件的省属国有企业,通过剥离非主业和非经营性资产,推进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的调整重组,采取“成熟一个、注入一个”方式,将关联资产分步分批注入上市公司,实现主业资产整体上市。

  符合条件的权属企业,加快推进股份制改造,择机引进战略投资者或财务投资者,完成辅导备案,启动首发上市,或通过收购其他国有、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现上市。

  三是积极培育上市资源

  省国资委将建立省属国有企业上市资源后备库动态管理制度,对涉及上市的各个环节进行指导、帮助,做好协调工作。其中,重点培育以分享经济、信息经济、生物经济、绿色经济、创意经济、智能制造经济为重点的新兴经济业态。引导省属国有企业基金群布局新兴产业,扶持一批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一批技术能力强、规模效益好的科技创新企业。

  对于暂不具备上市条件但符合新三板挂牌条件的企业,我省将加速推动相关企业新三板挂牌,实现规范化运作,为装入上市公司或实现转板打下坚实基础。

  为确保上述目标达成,省国资委将建立与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多个部门的工作对接机制以及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工作对接机制。同时,资产证券化工作被纳入省国资委考核体系,包括但不限于:新增上市公司、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数作为专项工作纳入业绩考核。

  据介绍,我省还将设立“省属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专项支持”项目,对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境外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新三板挂牌企业的项目团队,给予10万元以上、不超过募集资金2‰的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上限为200万元。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省属国有企业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探索实施包括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虚拟股票、限制性股票、业绩股股票在内的股权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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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婷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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