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路桥集团获评“全国文明单位”

2018-01-30 16:36:00来源:山东国资作者:
    近日,山东高速集团所属山东省路桥集团收到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颁发的“全国文明单位”证书。这是继2002年获得并连续十余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后,路桥集团获得的又重量级文明创建奖项。
    近年来,在省国资委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路桥集团坚持精神文明建设与生产经营双融、共促的工作理念,将文明创建工作融入中心工作、服务企业发展,建立 健全精神文明建设责任机制,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有督查、有奖惩,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紧贴公司实际、员工所 愿、社会所需,以提升员工文明素质和企业文明程度为目标,大力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积极参加城乡共建、扶危济困等社会公益,大力 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重点、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为公司改革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干事创业,同圆“高速梦”凝聚起正 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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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梁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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