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花一分钱,赚了八百万——兖州煤业“合同能源管理”创造巨额利润

2015-06-26 10:59:00来源:大众网作者:

  大众网6月26日讯(记者 王露 通讯员 吴玉华)没钱了,怎么办?企业要生产,设备要升级,相信许多人在这个煤市异常寒冷的冬季里会束手无策。然而,兖州煤业却能“借鸡生蛋”,仅凭一纸合同,引进社会资金4348万元,推进实施7个项目改造升级。其中运行的6个项目一年节电820万度,节约标准煤4209吨,节约费用829万元。

  这种“借鸡生蛋”的运行模式叫“合同能源管理”。

  企业无需投资 管理专人完成

  记者在兖州煤业机电环保部了解到,兖州煤业第一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是东滩矿空气压缩机升级改造及余热利用。该项目于2014年1月15日投入运行,改造完成后,空气压缩气电比由原来0.1328kWh/m3降到0.0955kWh/m3,全年节约电量550万度,节约蒸汽费用100万元。

  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PC,国内简称EMC),是一种以节省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

  “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后,节能融资、管理、服务等都由专业的服务公司来完成,企业无需投资,也不用配备专业管理人员,更没有风险,企业何乐不为?”兖州煤业机电环保部门一名负责人说,“2014年,我们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节能技改工程,实现余热回收利用和装备性能升级。”

  记者了解到,兖州煤业2014年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引入社会资金约4348万元,实施了东滩矿、济三矿、赵楼矿、济二矿空压机升级改造和余热回收利用等7个项目。截至2014年11月份,兖州煤业处于运行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6个,节电820万度,节约标准煤4209吨,节约费用829万元。

  兖州煤业机电环保部门这名负责人认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除了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外,还会产生积极的社会效益,如各矿都在进行的绿色照明改造,每年可节约30万到50万元,“过去景观照明都是白炽灯、日光灯,现在都更换成了LED灯。”他说,“现在LED灯都进入家庭了,原来用40瓦的灯照明,现在用LED灯,只要四五瓦就可以了。”

  节能效益分享型 三年收回节能投资

  在东滩矿一尘不染的压风机房,记者见到了正在运行的6台压风机。值班技术员王德强正在擦拭着电机。

  王德强介绍说,空压机运行时会产生大量热量,这些热量如果不交换掉,可引起电机高温及排气高温,影响空压机的使用寿命,更影响压缩空气的质量。热回收系统可回收压风机余热,降低压风机运行温度,并将热能用作加热洗浴用水,节省蒸汽,实现低碳经济;智能稳压控制装置和变频恒压控制系统,可实现压风系统排气压力的控制,降低矿井单位气量的电耗,降低设备的运行维护费用,增强系统的可靠性。

  王德强对这些空压机了如指掌。他带着记者边走边介绍,余热系统投用后,压风机的主机排气温度由原来98-100℃降至85℃左右,每天可将1000吨进水温度18℃的洗浴水加热成35℃热水,每年节约蒸汽5000多吨,节省费用140多万元,相当于年节约标煤430多吨,每天节电5490多度,每年节电192万度,节省电费119万元,相当于年节约标煤236 吨,每年还节约运行费用260多万元,相当于每年节约标煤668多吨,每年减少CO2 排放1738多吨。

  记者了解到,东滩矿空压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类型为节能效益分享型,由济宁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总投资325万元,按照现场计量测试,预计技术改造产生的经济及节能效益为 162万元/年,计划三年收回节能投资。合同规定,“在设备投入运行后进行节能效果评估,根据实际情况收益在合同期内按节能收益的一定比例支付给合同方,合同能源管理期同时结束,项目合同结束后设备使用权无偿移交给东滩煤矿。”

  企业得利国家受益 最终实现“山清水秀”

  2015年,兖州煤业将继续推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以实现节能降耗。其新项目有两个,一个是矿井排水系统优化和全谷期排水项目。该项目首先在矿井涌水量较大的济宁三号煤矿和赵楼煤矿实施,现两矿正在制定实施方案,预计2015年下半年实施完成,预计每年可节约电费100万元和250万元。另一个项目是推广使用交流永磁同步电机,逐步解决“大马拉小车”问题。济宁三号煤矿和鲍店煤矿在主要胶带系统率先实施,若实现全矿井主要胶带运输系统永磁同步电机的使用,预计年可节约用电800万kWh。其他项目还有压风机离心式改造及其余热回收利用、电厂余热回收利用、绿色照明工程等。

  记者从鲍店矿了解到,“智能永磁直驱系统”目前在该矿井下2309岩集运一次试车成功,革命性采用“永磁直驱电机”代替传统机械驱动装置。该矿相关负责人介绍,智能永磁直驱系统具有高效节能、驱动系统智能化、起动转矩大、过载能力强、系统免维护等特点,该系统采用物联网技术,可实现无人值守、远程控制、在线监控、故障诊断,转速随运载煤量自动调节。以常用的多段线路带式输送机为例来计算节能效益,将节能20%左右,年节约电费63.5万元。同时,该系统不需减速器、机械软起装置,因此在实际使用中无需更换润滑油、检修齿轮箱,节约了使用成本、降低了维护工作量,年节约维护成本37万元。

  兖矿集团发〔2012〕74 号文《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管理办法》规定,“集团公司所有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年节能收益率在10%以上的用能单位, 均可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技术改造。”

  “羊毛出在狗身上,猪买单。”这是互联网领域的一句戏言。把这句戏言套用在合同能源管理中也很恰当,设备升级改造的费用由节能公司承担,双方不仅能共享利益,节能公司还能享受到国家励。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规定,节能公司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奖励标准为240元/吨标准煤,省级财政奖励标准不低于60元/吨标准煤。

  兖州煤业副总经理赵洪刚认为,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于企业来说是“利大于弊”,除了设备的可靠性外,企业几乎没有风险,但是这种“可靠性”在签订合同时也做了硬性规定。即便企业真的资金充裕了,这种“借鸡生蛋”式的合同能源管理也值得应用和推广,使用方企业不花一分钱,可分得红利得到设备;投资方节能公司不仅分得红利,还能享受到国家奖励;国家投资部分奖励,最终得到“山清水秀”。“企业得利、投资方得利,最终受益的还是国家。”

  据悉,兖州煤业2015年合同能源管理的7个项目全部投运后,每年可节约电费、蒸汽费、维修费等合计3000万元。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刘小芳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