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葡萄酒、烟台苹果等一批地理标志产品纳入“中欧100+100”地理标志产品互认保护

2017-06-13 14:36:00来源:大众网作者:
   大众网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和龚正省长关于推动产品、企业、行业、区域和地理标志“4+1”战略实施和“让烟台苹果等地理标志农产品卖的更好”的工作部署,山东省质监局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要求,积极参与“中欧100+100”地理标志产品互认工作。日前,中国与欧盟同时对“中欧100+100”地理标志产品互认情况进行了公示,我省的“烟台葡萄酒、烟台苹果、扳倒井酒、苍山大蒜、莒南花生、文登苹果、安丘大姜、安丘大葱”等八个产品,纳入了欧盟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中欧地理标志合作协议是中国与欧盟政府之间第一个关于地理标志保护的协议。根据该协议,双方将在地理标志产品中按照知名度、出口情况、经济效益、质量技术要求等原则,进行筛选、推荐及确认,最终对纳入协议的地理标志产品进行互认保护。产品如果能获得该协议的互认保护,将获得中欧双方政府的保护,从而成为走向国际化的重要标志。中欧地理标志谈判自2011年正式启动至今,双方已展开了多轮磋商,推荐产品发生了较大变化,为保证新一轮中欧谈判工作成功,国家质检总局在全国范围内精心筛选推荐了100种地理特色鲜明、产品质量优异、市场前景广阔的地标产品参与欧盟互认。为此,山东省质监局积极组织,做了大量工作,最终我省有8个地标产品成功入围,成为中欧正式互认的地理标志产品,加上已入选第一批(10+10互认)保护目录的2个地理标志产品(龙口粉丝、金乡大蒜),目前我省已有10个产品纳入中欧互认保护,数量在福建、四川之后(分别有13个和11个产品)位列全国第三位。
   我国地理标志产品正式与欧盟互认后,产品进入欧盟的超市就像进入我们自己国家的超市一样高效便捷,并享受与欧盟地理标志产品同样的优惠政策。此项互认保护为推动我省优质地理标志产品“走出去”战略,形成国际知名品牌,推动企业国际化、品牌高端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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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婷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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