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华集团:有效运用“第一种形态”“谈小事,防大错”

2018-05-16 09:35:00来源:大众网作者:

  今年以来,鲁华集团在实践“四种形态”过程中,着力在“第一种形态”运用上下功夫,切实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拉紧、筑牢防止党员干部犯错误的第一道防线。 

  一、瞄准5个层面,深入开展“约谈提醒”活动。切实约谈提醒作为党员干部日常监管的重要手段,坚持抓早抓小,突出抓常抓长,“谈小事,防大错”,于5月份先后对12名权属企业负责人、11名纪检委员、12名党风廉政监督员、6名集团部室负责人、4名纪委监察部专职干部等5个层面的党员干部进行了全面约谈提醒,实现了“全覆盖”,提升了党员干部正确履职、廉洁从业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强化5项措施,提升“约谈提醒”实际成效。一是党委高度重视。党委领导对约谈提醒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强化责任落实。由纪委书记主谈,纪委副书记全过程参与、组织、协调,采取“21”“11”“电话约谈”等3种形式进行了约谈提醒。三是紧密联系实际。结合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检查考核发现的问题和集团纪委了解掌握的有关情况,有的放矢,直抵“痛”处,提高约谈提醒质量。四是规范约谈程序。采取事前准备谈话方案、下发《约谈提醒通知书》、认真记录约谈提醒内容、填写《约谈提醒登记表》等4种形式,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四是抓好整改落实。明确了整改要求、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督促提醒被约谈人员再次约谈时首先要对本次约谈内容进行检验,防止“一谈了之”,起到了“杀菌”止痒的良好功效。 

  三、力求3个体现,有效运用“第一种形态”。“欲求木长,必固其根”。今年以来,鲁华集团在认真落实纪检工作约谈提醒制度》的基础上,2月份又出台了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党内监督的实施意见》,站在政治的高度认识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深入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防致病”,强调“正歪树”、着力“治病树”、坚决“拔烂树”。重点在“防”和“醒”上下功夫,有效运用“第一种形态”,由点及面,点面结合,形成常态。截止目前,约谈提醒45人,回访教育2人,立案4起、处分4人。在严抓严管中体现了“严管厚爱、良苦用心”体现了“小过即问、小错即纠”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着力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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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曾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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