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率先在全省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任务

2018-10-09 11:07:00来源:莱芜日报作者:

    近日,马鞍山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为首批国家森林小镇建设试点单位,为莱芜市国有林场的改革创新和推动林业转型发展提供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这是莱芜市国有林场改革后的新成果。

  莱芜市现有4处国有林场,分别是莱城区国有华山林场、吉山林场、马鞍山林场,钢城区国有寄母山林场,总经营面积17.605万亩。改革前均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处于较低水平且得不到保障。

  2016年5月,山东省政府召开国有林场改革会议部署后,莱芜市全力推进改革进程。到目前,莱芜市率先在全省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任务并通过验收,4处国有林场全部定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纳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目前,全市4处国有林场均实现了“三定”政策全面落地,财政预算资金均已安排到位,林场管理体制得到理顺,人才队伍结构得到优化。

  国有林场改革极大稳定了职工队伍。据测算,林场在职职工人均年工资增长42.8%。职工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实现全覆盖。外出人员全部回场工作,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社会地位明显提高。

  国有林场改革理顺了管理体制机制。4处国有林场均为正科级单位,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落实了国有林场法人自主权。2016年至2018年4处林场共招聘正式职工22人。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全市国有林场护林人员及专业消防队员共计262人,达到护林防火标准,形成了功能定位明确、人员精简高效、森林管理购买服务、资源监管分组实施的林场管理新体制。

  国有林场改革健全了森林资源监管体制。为切实保护和培育国有林场资源,科学编制了《莱芜市国有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印发了《莱芜市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有偿使用管理规定》《莱芜市国有林场改革年度纯净考核办法》等,建立起了以经营方案为核心的森林经营管理制度,建立完善了森林资源管理档案和管理台账,摸清了林场家底,林场经营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国有林场改革提高了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政府三年投资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路、水、电、讯、房和林火视频监控等基础设施建设,职工生产条件和林场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为营林护林、各项生产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2016年,重点完成了总投资1300万元的华山林场以水灭火项目,同时投资260万元加强林场基础设施建设。2017年,各国有林场共完成管护用房建设面积792平方米,新修森林防火道路6条,防火储水池61个,安装电子语音卡口48台。2018年,重点抓了省财政投资1000万元的马鞍山林场以水灭火工程,另外投资261万元对华山林场大舟院分区、吉山林场孙家峪分区、马鞍山林场白杨分区进行管护房改造和寄母山林场消防楼建设。

  国有林场改革增强了森林生态安全保护能力。改革后,林场把工作重点转到维护和提高森林资源生态功能上来,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森林抚育经营等工作,切实维护生态安全。近年来,没有发生大的森林火灾,林地和林木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基本达到了“有虫不成灾”的目标。同时加强了森林抚育管理,2016-2018年共计完成16万亩,改善了林分结构,提高了林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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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元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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