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人社部门四大专项行动助推新旧动能转换 推进国企职业经理人薪酬改革试点

2018-10-09 16:42:00来源:大众日报作者:张春晓

  我省人社部门四大专项行动助推新旧动能转换

  推进国企职业经理人薪酬改革试点

  为助推全省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助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推出人才支撑、创业助推、企业护航、优化服务四大专项行动。

  制定面向全体

  留学来鲁人员的普惠性政策

  《方案》提出,实施“企业博士(后)集聚计划”、“千名博士进企业”行动、“新技能”人才载体培育行动和“海创山东”人才发展计划。面向“十强”产业领域,引进一批海外高层次创新性人才,组织开展海外人才招聘活动,制定面向全体留学来鲁人员的普惠性政策。

  优化人才支撑,关键在制度创新。《方案》提出,进一步改革职称评审制度,修订完善职称标准条件,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贯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程技术人才也可参加高技能人才评定。

  进一步完善省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扩大事业单位分配自主权,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由事业单位自主分配。探索实行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和年薪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对知识技术密集、高层次人才集中的事业单位,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可给予适当倾斜。积极推进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研究拟订《外国人在山东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放宽外籍高层次人才到山东工作条件限制。

  筹建山东创业大学

  我省鼓励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允许高校、科研院所设立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吸引有创新创业实践经验的企业家、科技人才兼职。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落实好创业补贴政策及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

  创新开发区人员管理。完善全员聘任制等制度,打破行政事业企业单位人员身份界限,积极探索灵活的用人机制和分配机制。

  加强创业平台载体建设。成立山东省创新创业服务发展联盟,打造山东创业服务云平台,建设山东省级公共实训基地,筹建山东创业大学。定期组织创业大赛,推选一批符合新旧动能转换方向的优秀创业项目、创业团队,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十强”产业企业

  稳岗补贴标准提至50%

  为企业发展护航,我省进一步减轻企业社会保险费负担。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继续按18%执行,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办理社会保险费缓缴、延缴手续,缓缴、延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含)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含)以上的统筹地区,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执行期限至2019年4月30日。

  对“十强”产业企业,将稳岗补贴标准由30%提升到50%,其中每年认定不少于100家“十强”产业企业,将稳岗补贴标准由30%提升到60%,用于职业技能培训;对“十强”产业企业职工,将初级、中级和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提升30%。

  除国家规定的81项职业资格目录外,研究认定“十强”产业企业发展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给予技能提升补贴。

  实施优化服务专项行动。积极推动“一次办好”改革,2018年底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市县级不低于50%;2019年底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市县级不低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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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姜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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