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10市完成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2018-11-15 16:49:00来源:大众日报作者:

  建立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集中监管体系是国企改革一项重要内容。继去年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全面纳入统一监管,337亿元国有资产从“游击队”变为“正规军”后,今年,市级层面的统一监管成为我省一项重点工作。记者从省国资委了解到,截至目前,济南、日照、莱芜、枣庄、济宁、菏泽、潍坊、青岛、泰安、德州10市实现统一监管,完成产权划转548户企业,资产总额7454.58亿元;其余7市将于年底前全面完成产权移交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国有资产管理的目的是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之前,因历史原因,相关管理职能分散在各部门,易造成家底不清、监管缺失、效益低下甚至滋生腐败。这也意味着,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是一项打破原有部门利益格局、阻力较大的系统工程。事实上,我省推进统一监管的过程中正出现了这一情况:部分市历史上形成的体制痼疾,主管部门领导多年形成的思想观念以及部门利益驱使,成为拦路虎和绊脚石,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工作进度。

  为加快推进统一监管,山东省委、省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的重要内容,各市采取党政主要领导牵头推动的方式,以市委、市政府名义成立集中统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据省国资委二级调研员熊中奎介绍,截至7月底,全省17市已全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形成市委、市政府主导“专班+方案”的推进工作机制。8月,根据全省国企改革工作座谈会相关要求,集中统一监管工作又被列入17市统一监管督办事项,逐市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要求,在动态监控中进一步念好“紧箍咒”。

  统一监管的另一项直接挑战来自于划转资产质量不佳。因长期游离于国资委监管体系外,一些企业在公司治理、经营管理等方面缺乏规范有效的监管,陷入经营困难,亟待激活沉淀资产,激发企业活力。我省将各市对“僵尸”“空壳”、不能正常经营等困难企业的清理处置也列入对各市集中统一监管工作考核评价的主要指标,督促各市制订清理处置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截至目前,潍坊、青岛2市已率先完成这类企业的清理处置,济南、日照、枣庄、莱芜、威海、德州6市也已进入实质性清理处置阶段,其他市正积极制订方案,明确完成时限。

  改革是最好的“试金石”。记者了解到,面对严峻考验,我省一些市结合区域特点,探索出了值得推广的解决方案。在济南,市委、市政府整合调整原来的市级投融资平台,将划转出的资产按性质分别注入或整合到六大功能平台,同时做好剥离资产“减法”,平台运营“乘法”,完善监管“除法”,市属国资国企规模从1千亿升至6千亿;枣庄围绕推进统一监管,同步实施企业重组整合,组建产业集团,目前国翔投资、国众投资2个一级企业和交通发展集团组建已完成,为打造区域产业集群打下良好基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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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逯禹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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