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省属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方案

2016-05-20 18:00:00来源:大众网作者:

  大众网讯 5月16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国资委、省财政厅及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出台了《山东省省属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出台后,对省属国有企业进行功能界定与分类,是新形势下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分类施策、因企施策的基本前提。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从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出发,提出了“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的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对国有企业进行了类别划分,提出了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要求。《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国资发研究〔2015〕170号)进一步明确了国有企业的类别划分、分类施策和组织实施要求。《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意见》(鲁发〔2014〕13号)也提出了“研究制定省属国有企业分类管理等配套改革措施”的要求。为认真落实好中央和省委要求,省国资委会同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和充分听取意见,起草了《山东省省属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方案》,经省政府同意后,于5月16日以三部门联合发文形式正式印发实施。

  据了解,对省属国有企业进行功能界定与分类,一是有利于分类推进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准确界定不同企业功能并科学分类,是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前置性工作。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改组或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重要改革举措的完善和落地,都需要以清晰界定企业功能与类别为前提。对省属国有企业进行功能界定与分类,有利于根据不同类型企业特点有针对性推进改革,将改革引向深入。二是有利于促进省属国有企业科学发展。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国有企业承担着多重责任和使命。对省属国有企业进行功能界定与分类,区分不同企业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功能定位,有利于明确不同企业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形成差异化发展路径,增强企业的发展活力与动力。三是有利于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当前,省属国有企业的布局结构还不尽合理。对省属国有企业进行功能界定与分类,有利于进一步明确国有资本投向,优化国有资本配置,从整体上增强国有经济的质量和效率。四是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监管。省国资委成立以来,进行了一系列差异化监管的尝试,但由于没有明确的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在监管措施、监管内容、监管要求、监管方式等方面仍存在“一刀切”的现象。对省属国有企业进行功能界定与分类,有利于推进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增强国有资产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据了解,《方案》由四个部分和附件组成。第一部分规定了省属企业的类别划分,第二部分提出了分类方法,第三部分规定了对不同类别企业进行分类施策的基本措施,第四部分对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提出了要求,附件对23户省管企业进行了分类。

初审编辑:王露

责任编辑:赵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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