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新政策鼓励社会办医 最高可享500万元奖励

2016-06-30 15:24:00来源:青岛日报/青报网作者:

青岛日报/青报网讯 2016年4月11日,青岛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快社会办医和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青岛市促进医养结合服务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

  6月29日,青岛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了发布会,由市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就两个文件有关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

  健康服务业形成“一核、两带、三区、四组团”总体布局

  按照城市发展规划和产业空间布局的要求,我市健康服务业将采用“星座式”的健康产业空间布局理念,形成“一核、两带、三区、四组团”的空间布局结构。

  “一核”:依托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和崂山区的中韩街道区域,建设包括医疗服务、疗养康复、健康养老、健康管理、医学教育、健康产品研发在内的健康高端服务集聚区,打造全球慢病康复愈养基地。

  “两带”:依托前海、环胶州湾、崂山沿海、西海岸沿海、即墨沿海和海岛等资源优势,形成西起胶州湾西海岸北至即墨滨海的沿海健康产业集聚带;以大沽河流域保护与空间利用开发为契机,建设一批集医疗、康复、养老、养生、体育休闲健身为主体功能的健康产业项目,逐步培育成为大沽河沿岸健康产业发展带。

  “三区”:依托崂山王哥庄街道区域,胶州湾北部红岛区域,西海岸大珠山区域,建设三大健康产业集聚区。

  “四组团”:充分发挥即墨、胶州、平度、莱西等主城区对周边农村区域的节点、辐射作用,建设健康产业即墨组团、胶州组团、平度组团、莱西组团。

  九项措施突破社会办医和健康服务业发展瓶颈

  针对我市社会办医和健康服务发展存在的瓶颈和有关问题,《意见》提出了9个方面的具体措施,将着力解决社会办医和健康服务业发展空间小、准入门槛高、人才瓶颈突出等问题:

  一是放宽准入条件。实行“非禁即入”原则,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领域都向社会开放,社会资本可依法自主选择医疗服务投资领域。取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具体数量和地点限制。

  二是优化用人环境。畅通卫生技术人员在不同举办主体医疗机构之间有序流动,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完善医师多点执业政策。社会办医疗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在住房安置补助、子女就学、政府特殊津贴、科研经费等方面同等享受政府现有各类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在养老机构服务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在职称评定、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享有与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同等待遇。

  三是加大资金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可参照政府办医疗机构同等条件申请市财政扶持,依据同等条件确定支持对象。设立社会办医政府专项奖补资金,对新获批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专科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分别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和100万元的奖励。医疗机构开设老年护理床位符合养老机构资助条件的,可申报床位建设资助和运营补贴。支持不同举办主体的医疗机构进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在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补助政策。

  四是落实土地规划政策。将社会办医和健康服务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年度用地计划,扩大用地供给。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

  五是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对符合规定的社会办医疗、健康养老机构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符合条件的收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在用电、水、气、热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六是完善发展健康保险。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政策,巩固和完善全民医保制度,推进商业保险发展。

  七是拓展投资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健康服务业的有效信贷投入。推动符合条件的健康服务企业通过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等方式扩大直接融资。引导和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对健康服务企业贷款融资提供担保。

  八是推进医养结合服务。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兴建“医养结合”的老年健康护理机构,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

  九是加快信息化建设。以“云服务”模式向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其他各种健康服务业机构提供信息化应用服务。联通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在部分区、市试点搭建大健康物联网平台,支持开发移动终端、穿戴式和植入式智能终端设备等增值服务产品。

  已有18家二级医院转型医养结合

  医疗卫生机构在医养结合工作中主要是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健康服务。比如对健康老人开展健康教育、健康诊疗、慢病防治等服务;对患病老人开展医疗服务,让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的老年人都可享受到医疗健康服务。

  《若干政策》中,对下一步我市医养结合发展进行了规划:

  一是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养结合型医疗机构。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加快发展疾病康复、老年护理等提供专科化服务的医疗机构,优先支持养老机构设置护理院(站)、康复医院等医疗机构,增加老年病人护理和康复床位。

  二是鼓励公立医院(疗养院)转型。鼓励二级公立医院整体转型为老年医院、护理院,要求有条件的二、三级医院、疗养院开设老年病房和医疗专护病房或在养老机构内设置护理院等医疗服务延伸点,发挥专业资源优势,提供医养结合型医护服务。目前,全市已有18家医院实现转型发展。

  三是鼓励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进行合作。为满足一些小型养老机构和社区日间老人照料中心的医疗护理需求,协调指导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协作、合作机制,提供高效、便捷、可及的医疗护理服务,形成互补、互动、互助、互利的服务合力。

  四是鼓励基层医疗机构上门提供医疗护理服务。通过建立家庭病床、签约全科医生等形式,为社区及养老机构提供上门医疗护理和健康体检服务,为居家养老和行动不便人员提供个性化、人性化的医护服务。全市已有6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02家镇街卫生院组建全科医生服务团队。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林振华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