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品牌榜评选办法

2017-10-12 16:25:00来源:大众网作者:
   大众网10月12日讯 首届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启动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涌现了一大批深受群众欢迎和喜爱的文化品牌和文化企业,为推动文化消费深入持续展开,现就开展首届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品牌榜评选活动提出如下办法。
   一、总体安排
  首届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品牌榜的内容包括:最受欢迎的文化创意品牌、最受欢迎的文化旅游景区、最受欢迎的文化消费地标、最受欢迎的舞台艺术精品、最受欢迎的数字文化新秀、最受欢迎的文化消费企业、百名文化消费先锋。
  1.内容征集时间:10月12日-10月17日
  2.评选投票时间:10月18日-10月25日
   首届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品牌榜评选网络投票占总评选的60%,专家论证投票占40%,两者汇总后确定最终结果。网络投票期间,杜绝不良刷票行为,一经发现组委会将取消其参与资格。
  3.公示颁奖:10月27日。通过省文化厅网站、大众网进行公示。11月初,首届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组委会组织颁奖。
   二、评选标准
  (一)最受欢迎的文化创意品牌
  在首届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中涌现出的文化原创或文化创新产品和服务,深受广大消费者欢迎和认可,能够引领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消费潮流,主要包括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创意设计、文化软件、动漫游戏、新媒体、文化信息服务、文博会展、演艺娱乐、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广告印刷、教育咨询、工艺美术等领域的创意品牌。
  1.参评范围:注册地在山东省的企业或个人,依托山东丰厚的历史文化资源,推出的深受市场欢迎的创意设计产品及服务、特色工艺美术产品、人文旅游产品、文化创意产品(含非物质文化遗产转化产品)。申请企业需为首届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合作商家。申报项目需突出文化创意特色,可不受行业领域、表达介质、展现方式、呈现载体的限制。
  2.评选标准:
  (1)原创性。产品为原创设计,不得仿冒国内已上市产品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2)创新性。具有好的创意,作品表现独特,技艺手法具有创造性。
  (3)人文性。突显齐鲁历史文化特色,代表城市形象,富于文化内涵。
  (4)实用性。产品具有展示、使用或收藏等方面的实用价值。
  (5)市场性。在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产业化市场化程度较高,具有较好的市场口碑、市场前景和品牌影响,用户评价及市场满意度较高,具有较强的示范和推广价值,能够影响并拉动文创产业消费。
  (二)最受欢迎的文化旅游景区
  以文化创意为核心发展旅游产业,围绕持续、精品、市场、特色、网络和滚动的原则,遵循生态优先、保护第一,以文化传承和生态保护为首要目标,实现旅游与文化相结合的特色旅游景区。
  1.参评范围:山东全省范围内积极参与首届文化惠民消费季系列活动的旅游景区、文化景点。
  2.评选标准:
  (1)突出文化的引领作用,整合当地文化资源,凝练当地文化特色,展示当地文化魅力,有较强的品牌文化内涵和独有特质。
  (2)符合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旅游环境良好,游客举止文明,居民热情好客,游客与居民和谐共处。
  (3)品牌的核心吸引力突出,核心区域文化资源集中,核心旅游产品知名度高,对品牌具有显著支撑作用,对周边具有较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4)门票收入占总收入50%以上,对拉动文化消费有明显效应。
  (5)深入挖掘齐鲁历史文化元素,重点在文化遗产、节庆赛事、文学艺术、修学研习、养生文化、民俗文化、名人文化、饮食文化、朝圣文化、建筑文化等方面进行系统创意开发,并取得示范效果。
  (6)须达到国家3A级景区以上建设标准。
  (三)最受欢迎的文化消费地标
  积极参与首届文化惠民消费季系列活动,有固定的场所或平台,体现山东文化产业特色,在消费季期间举办过高水平的文化展演或文化公益活动,侧重与大众的互动性,同时积极配合政府组织各类文化活动的文化消费场所或平台。
  1.参评范围:2017年已投入运营的山东省各大消费商圈、特大商超、特色园区、主题乐园、影剧院、文博设施、体育场馆等代表性文化消费场所。参评主体须具有突出特点或规模优势,能够为公众提供阅读视听、展览演出、科普教育、健身休闲、情景体验、艺术品交易、拍卖收藏、信息消费等特色文化消费体验及配套服务,拥有较为集中的消费受众人群、良好的消费评价口碑、聚合多品类、多业态文化消费项目。
  2.评选标准:
  (1)集聚性。应以文化业态、类别、品牌的高度聚合,以及消费受众的高度聚集为突出特色。
  (2)标志性。集高端性和亲民性于一身,既贴合山东城市形象定位,具有城市文化名片功能,又享有较高知名度、美誉度及广泛的群众基础。
  (3)服务性。突出文化服务功能,是市民群众享受文化产品、体验文化魅力、感受文化特色的知名文化消费场所。
  (4)市场性。具有较强的市场吸引力、影响力、号召力,在文化消费人数、消费品质、消费总额等方面有较高的市场表现,在引导文化消费方面具有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最受欢迎的舞台艺术精品
  积极参与首届文化惠民消费季系列活动,体现时代精神、彰显山东特色、具有艺术魅力,在山东上演并产生相应直接消费(含门票和产品销售)的各类音乐类演出、舞蹈类演出、戏剧类演出、曲艺杂技类演出等。参评项目需于2017年10月31日前举办。
  1.参评范围:文化消费季期间,舞台表演各艺术门类的大型剧目和独立完整的小型戏剧(戏曲)剧目、小歌剧、小舞剧、小音乐剧(含曲艺、杂技、木偶、皮影等),包括新创作、改编、移植的戏曲、话剧、歌剧、舞剧、儿童剧以及内容构思完整、非组团组台的大型歌舞、乐舞、杂技等主题晚会。全省各种所有制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创作单位、艺术院校创作演出的符合上述条件的剧目均可申报。已经荣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文化部“文华奖”、“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精品剧目、“全国优秀保留剧目”的作品,也可继续申报参加活动评审。
  2、评选标准:
  (1)思想性。反映时代精神、突出山东地域特色。
  (2)艺术性。推动艺术创新,展现艺术创作的产品的丰富性。
  (3)观赏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题材创作。
  (五) 最受欢迎的数字文化新秀
  积极参与首届文化惠民消费季系列活动,在文化电商、网络视听、数字出版、在线旅游、网络教育、艺术品在线交易等领域开展的数字体验、网购特卖等消费季专场活动,集中展示移动互联时代数字技术发展的网站、平台和载体等。依托文化文物单位馆藏文化资源开发的数字文化产品。依托网络视频、音乐、文学等内容转化成的家庭网络智能文化消费产品。
  1.参评范围:
  从事文化数字产业设计研发的企业、机构;在文化电商方面有突出贡献的网络服务平台;全省进行馆藏资源数字化开发的各文化文物单位;省内各高等院校文化数字产业创意设计专业师生等都可参加。
  2.评选标准:
  (1)形式创新。运用先进的数字技术结合中国文化打造的具有行业影响力的艺术产品或者产品交易平台。
  (2)功能创新。利用网络技术手段,以平台促进数字产业整合,带动文化产业发展。
  (3)服务创新。全面带动文化消费市场发展,促进居民文化消费生活的改善。
  (六) 最受欢迎的文化消费企业
  积极参与首届文化惠民消费季系列活动,列入消费季特约企业及商户,在带动消费、创新产品供给方面表现突出、成效大的文化企业。
  1.参评范围:
  在山东省内注册成立,已签订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合作单位协议书或特约文化企业及商户协议书,为首届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作出突出贡献,交易额较大,能够提供高质量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文化企业。
  2.评选标准:
  (1)示范作用明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符合文化产业重点发展方向,对当地文化产业发展有明显促进和示范作用。
  (2)工作成效显著。积极参与消费季各项工作,代表齐鲁文化精神内涵、反映齐鲁文化消费品质,推动消费季活动顺利进行并取得良好成效。
  (3)文化促进成效突出。产品和服务具有市场竞争力、社会影响力、消费带动力,深受市民欢迎和喜爱,具有明显的消费促进成效。
  (4)具有创新精神。能够结合文化惠民消费季的举办,创新性开展文化消费促进工作,推出有特色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带动文化消费金额大。
  (七) 百名文化消费先锋
  积极参与首届文化惠民消费季系列活动,为活动的成功举办作出突出贡献的消费者、志愿者和工作人员。
  1.参评范围:
  根据文化惠民消费季的进展情况,各市至少推荐5名,省直至少推荐15名,选出积极参与文化消费季且对文化消费季有主要推动作用的个人。
  2.评选标准:
  (1)积极参与文化惠民消费季各项展演及其他相关活动的消费者。
  (2)对文化惠民消费季的各项组织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三、报名方式
  1.评选活动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由各市联合各专业组织、行业协会,以及媒体、院校以定向邀请、推荐报送、自主报名的方式进行广泛动员和推荐。山东省属各企事业单位、院校、社团、机构、企业,以及设计师、发明人、专利持有人、工艺美术师、手工艺制作者、学生等均可以单位、团体或个人名义报名。所有参评作品的申报材料于10月17日16点前发送到首届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品牌榜评选专用邮箱sdwhhmxfjppb@163.com。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简介、个人事迹、文化产品或服务的文字说明(要求文字精炼,要点清晰,内容应根据申报榜单类别进行相应描述,包括单位或个人简介、消费季期间的主要工作成效、产品或项目描述、设计理念阐释、面市时间及销售情况等,总计不超过500字)。
  (2)申报文化创意品牌、文化旅游景区、文化消费地标、舞台艺术精品、数字文化新秀、文化消费企业的,每件申报产品或项目需附5张图片(JPG格式,5M以上)或视申报作品或项目内容提交5分钟以内的视频文件(MP4格式)。申报文化消费先锋的,需提供1张2寸个人照片电子版(JPG格式)。
  (3)文字说明文档、图片、视频三种材料打包压缩为rar或zip格式,文件名为“参评榜单类别+单位名称.rar或zip”,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0M。
  2.经初评确定入围的实物产品,须按评选活动办公室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产品(或模型)寄送至评选活动承办机构。
  收件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泺源大街2号大众传媒大厦8楼
  联 系 人:张婷婷 赵洁
  联系电话:0531-85196031 85196010
  3.网上报名提交截止日期为10月17日16点。
  四、评选流程及规则
  评选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分为资格初评、网络投票、专家终评三个阶段。其中,初选阶段以资格筛选、作品筛选为主;网络投票阶段将组织发动社会公众对入围作品予以点评投票,分值占比不低于总分数的60%;专家评审得分和公众网络投票得分按照权重相加,计算出该参选品牌的最终得分。
  五、注意事项
  1.评选活动办公室将对各参评作品及资料进行全面收集和分类整理,并根据申报要求及评选规则进行资格初选。初评阶段拟由评选工作办公室、承办机构及相关专家完成。
  2.初选入围的企业和个人,需根据要求进一步提交补充图文材料或样品实物。补交材料及实物不再退还报送单位或个人。符合参评条件的创意产品,在评选活动结束后可根据通知由参赛者取回。相关设计费、模型样品及产品制作费、邮寄费用等均由参评方自行负担。
  3.参评作品及实物的知识产权属于原作者,但活动主办方有权对参评作品进行公开展示、在公众媒体上予以宣传报道。
  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首届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组委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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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婷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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