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全面完成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

2018-07-26 10:18:00来源:大众网作者:
    今年以来,滨州市国资委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的决策部署要求,按照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施计划》,对新划入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组织开展了清产核资工作,现已全部结束。
  整个工作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公开招标采购中介机构。通过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超市”两家招标机构考察论证,确定“中介超市”采取“网上均价必选”的方式,成功采购山东黄河、山东宏信和山东鉴鑫三家会计事务所。二是召开清产核资动员会议。4月3日,组织召开了新划入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动员会议,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专家讲解了清产核资程序及注意事项,对清产核资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并与中介机构签订了清产核资合同。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分类指导的办法推动工作开展,对工作中遇到问题的积极出面协调有关各方关系;对进展不顺利的到企业工作现场调研指导,认真了解清产核资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与企业、中介机构共同研究解决措施。四是落实责任抓整改。对清产核资审计中发现企业账务处理不及时、存货管理不规范、会计科目设置不合规等问题,及时向企业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依法依规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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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曾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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