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到莱钢集团调研“法治莱钢”建设情况

2015-01-21 15:10来源:山东国资
分享到:

近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了解依法治企和法务工作支持保障企业转调创改、稳健发展情况,省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樊军带队赴莱钢集团,对“法治莱钢”建设进行了专门调研。

  

 

  莱钢集团银山型钢公司宽厚板厂调研现场

   

  莱钢集团法律教育培训基地调研现场

  

    近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了解依法治企和法务工作支持保障企业转调创改、稳健发展情况,省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樊军带队赴莱钢集团,对“法治莱钢”建设进行了专门调研。

  调研期间,樊军同志听取了莱钢集团“法治莱钢”建设的总体汇报,先后到莱钢集团保卫部、法律教育培训基地、银山型钢公司宽厚板厂、莱钢建设公司建安分公司等基层单位,对法治建设工作及成果进行了实地调研。

  樊 军同志对莱钢集团全面推进“法治莱钢”建设,率先打造“法治国企”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法治莱钢”建设无论从理念体系还是推进措施上都有一定创 新性,接地气、成体系,完全符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是法治中国理念在国有企业的具体实践和有益探索。莱钢集团推进“法治莱钢”建设一系列 的理念、做法和成效,对全省推进“法治国企”建设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调 研了解,莱钢集团是我省最早设立法务部门的企业之一。近年来,莱钢集团全面实行总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推进法治莱钢建设,先后开展了法律风险防控启动年、突 破年、普及年、提升年和法治莱钢建设启动年五个主题年度的实践活动,在莱钢初步建立了“思维法治化、决策法治化、管理法治化、运营法治化、发展法治化、保 障法治化”的“六化”法治格局,强化了“思维想法、决策问法、管理靠法、运营依法、发展用法、保障有法、法商融合、法治文化”的“八法”管理理念,实现了 法治建设与企业发展的协调统一,促进莱钢集团由依法治企向依法强企的战略提升。通过“法治莱钢”建设,在企业打造法治思维、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彰显法律价 值、改善法治环境和塑造法治文化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工人日报》、《中国企业报》、《法人》、《中国钢铁业》等多家媒体了进行了宣传报道。

【更多新闻,请下载"山东24小时"新闻客户端或订阅山东手机报】
【山东手机报订阅:移动/联通/电信用户分别发送短信SD到10658000/106558000678/106597009】

本文相关新闻
分享到: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梁胜楠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