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企业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方案出台

2015-03-23 14:48来源:山东国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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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15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九次全体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省属企业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方案》。3月7日,省政府下发《关于印发省属企业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15〕46号,以下简称《通知》)。

  2015215,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九次全体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省属企业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方案》。37日,省政府下发《关于印发省属企业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1546号,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省 属企业国有资本(指国家资本及其享有的所有者权益)划转充实省社会保障基金的企业范围为省属国有企业,包括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和省直有关部门、 单位管理的企业。省属企业国有资本划转按照一次划转、分步到位、逐户完善的原则操作实施。首先将划转范围内的国有资本一次性转由省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其 次分步办理划转相关手续,然后按照成熟一户、完善一户的要求,对完成划转的企业,省国资委、省社保基金理事会及相关部门研究修订划转企业公司章程,建立完 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办理国有资产产权和工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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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梁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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