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印发新规:上市公司迁入,一次性补助500万

2018-06-08 09:53:00来源:齐鲁壹点作者:

  日前,济南市印发《济南市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发展行动计划》,明确外地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注册地和纳税登记地迁入济南市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0万元、200万元补助,并分别补助引进该企业的县区或部门20万元、10万元。

  明年全部市属国企,完成规范化公司改制

  《行动计划》中一项主要任务是引导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在这一方面,济南将推动国有企业对接资本市场。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积极推动国有企业加快规范化公司制改制步伐,确保2019年完成全部市属国有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

  同时,济南将对“新三板”挂牌企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新三板”挂牌企业自挂牌第2年起,当年净利润达到300万元(含)以上的最高给予50万元补助,补助年度累计不超过3年。对“新三板”挂牌企业改制过程中按照挂牌要求进行财务调整规范而增加的市、县区两级财政贡献,按其贡献的一定比例予以补助。挂牌公司按其贡献的9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300万元;挂牌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按其贡献的6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100万元。

  同时,济南还会支持上市公司做大做强。对上市公司实施并购重组、再融资并将并购标的或融资额50%以上投资济南的,按照实际并购资产额、融资额的2‰予以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200万元。外地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注册地和纳税登记地迁入济南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0万元、200万元补助,并分别补助引进该企业的县区或部门20万元、10万元。在济南合法设立的拟上市公司有限合伙形式的企业员工持股平台,在公司上市后转让解禁限售股的,按形成的市、县区两级财政贡献的80%予以补助。

  鼓励有条件的县区,打造特色“基金小镇”

  济南还将通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的方式,来打造资本市场产业集聚区。通过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动式生态优化等方式,规划打造中央商务区私募基金特色园区或投资大厦等基金业聚集载体,鼓励有条件的县区打造特色“基金小镇”,增强协同发展效应,促进产业链式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促进资本市场集聚区加快形成。

  在这一方面,济南也拿出了真金白银。明确在济南新设立或新迁入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自营业务、承销保荐、另类投资等专业子公司,按其实缴注册资本规模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实缴注册资本3亿元(含)以上的,补助500万元;2亿元(含)至3亿元的,补助400万元;1亿元(含)至2亿元的,补助300万元。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总部并购重组市外金融机构,且重组后的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经营活动地在济南的,按照并购交易额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并购交易额5亿元(含)以上的,补助500万元;2亿元(含)至5亿元的,补助200万元;1亿元(含)至2亿元的,补助100万元。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等金融企业在济南注册设立的直投类子公司,按其实缴注册资本规模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实缴注册资本3亿元(含)以上的,补助500万元;2亿元(含)至3亿元的,补助400万元;1亿元(含)至2亿元的,补助300万元。对实缴注册资本规模较大的,由市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补助标准。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刘雅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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