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发红包成了赌博!潍坊男子赚千余元被拘

2016-01-26 10:01:00来源:齐鲁壹点作者:李涛

  青州一男子曹某与女朋友同在一家公司双双下岗,又面临女方家长索要彩礼钱,曹某一时无生钱办法,竟打起了微信红包的歪主意,通过一种发红包游戏刚赢利千余元,没想到近日就被青州警方发现,曹某目前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的处罚,因为他的行为已构成赌博。   

  家住青州市东夏镇的曹某前年大学毕业后,就职于青州市某大型机械公司,负责网络维护。然而,近两年机械行业萎靡,曹某与同一公司的女朋友双双下岗,本来计划年底结婚的曹某,却被女方的家长告知,拿不出足够的彩礼钱就甭想结婚。这让曹某一筹莫展。 

  今年元旦,曹某在与好友网上玩斗地主时,收到输家用微信支付的账目。曹某顿时来了灵感。随后用微信在朋友圈内组织“10元当50元话费”活动。参加他组织这一活动的,每人需支付10元的门槛费,曹某发10元的红包,分10份,抢到数额最大的,给予50元话费奖励。一局10人参与,这样曹某可收到100元,他向朋友圈里发10元,再奖励中“头彩”的50元话费,这样可稳赚40元。曹某也不贪多,一天组织三四次,每次限时30秒,这样也是为了避开网警的监控。  

  然而曹某的如意算盘还是落空了,青州市公安局警务云系统监测到近期曹某网络、账目的异常流动,1月22日便指示东夏派出所对其传唤,在公安机关出示的证据前,曹某不得不承认其利用微信朋友圈组织赌博抽利的事情。据曹某交代,其从1月3日开始组织微信圈赌博,在被传唤前一共牟利千余元。

  25日,记者从青州市公安局东夏派出所获悉,曹某因网络赌博罪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

  当心变味抢红包 涉嫌违法犯罪

  针对该案,青州警方提醒,“微信红包”本用于社交和娱乐,但经玩家不断“创新”,已区别于传统意义上的“红包”,甚至有可能引发一系列犯罪。 

  据介绍,“抢红包”如果只是亲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是正常的;但只要以营利为目的,提供赌博的空间场所并涉及抽利,无论是在实体场所还是网络虚拟空间,都涉嫌开设赌场罪和赌博罪。根据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认定为开设赌场。 

  在此,民警提醒大家,年终岁尾,亲朋好友图个吉利图个乐,相互发发红包是件高兴的事,但也要小心其中的“杀熟”陷阱,一不小心就做了“冤大头”,对于有博彩性质的抢红包,大家更不要参与。

  (齐鲁壹点记者 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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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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