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家全省性社会组织获1500万资金支持

2018-12-13 16:21:00 来源: 新锐大众 作者: 齐静

  12月12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山东省扶贫开发基金会等108家全省性社会组织获得1500万元资金支持,其中社会团体8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17家,基金会6家。此次支持资金来源为山东省社会组织发展资金,重点支持贯彻落实我省新旧动能转换、壮大民营经济、推进对外开放、脱贫攻坚和“跨省帮扶”行动、乡村振兴等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的全省性社会组织。

  近年来,山东省省级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设立山东省社会组织发展资金,采取奖补资助的形式,专项用于支持社会组织发展。自2013年以来,共拨付专项资金1.47亿元,已支持社会组织582个。专项资金由省财政厅和省民政厅按照职责分工共同管理,突出公共财政导向,遵循“引导激励、突出重点、公开透明、注重绩效”原则,落实社会组织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要求,引导社会组织强化自身能力建设,鼓励各级财政加大资金投入,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今年7月,《山东省社会组织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出台,明确了社会组织发展资金的支持范围、支持方式、分配管理、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对未来5年规范使用1.25亿元发展资金奠定了制度基础。“十三五”期间,专项资金的规模确定为每年2500万元,其中,1500万元用于支持省级社会组织,1000万元用于支持市县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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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姜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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