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在五年左右基本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革

2015-01-05 16:18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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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意见》的出台,标志着山东省国资国企改革进入新的阶段。山东省国资委副主任樊军表示,省国资委作为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和《意见》起草的主要参与者及贯彻执行者,将推动山东国企开展三项重大改革。

  人民网济南10月4日电(刘振男)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意见》的出台,标志着山东省国资国企改革进入新的阶段。山东省国资委副主任樊军表示,省国资委作为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和《意见》起草的主要参与者及贯彻执行者,将推动山东国企开展三项重大改革。

  首先,改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据樊军介绍,将按照先易后难、稳妥推进的原则,先在条件比较成熟的企业开展改建工作,同步推进企业重组整合,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确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功能和权责,调整国资监管机构的监管内容和方式,规范国资监管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出资企业的关系,构建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保值增值、健康发展的机制,推动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优化。

  与此同时,发展混合所有经济。樊军表示,除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国家政策明确必须保持国有独资的企业外,其他省属一级企业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二级及以下企业全面放开搞活,利用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革,基本建立科学规范的决策经营机制,基本形成长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要规范操作,履行决策程序,规范审计评估,实行公开交易,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防止侵害职工合法权益。

  另外,进行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契约化管理试点。据了解,该项工作先期已经开展,2014年1月,山东省国资委决定在山东重工、齐鲁证券、泰山财险和省再担保公司开展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契约化管理试点。基本思路是以契约化管理为切入点和着力点,严格岗位聘任、任期管理和目标考核,逐步落实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权、考核评价权和薪酬确定权,建立健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营造履行诺言、执行契约的文化环境,推进省管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樊军表示,山东省国资委将在推进试点中力争明确契约的基本内容,包括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及聘用期限、工作目标、考核标准、薪酬待遇、奖惩办法和终止条件等,为省管企业建立真正意义上的职业经理人制度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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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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