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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精彩专题 >公益福彩益路花开 >公益金使用情况

泰安市民政局2023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2024

/ 09/13
来源:

泰安市民政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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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彩票管理条例》、《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山东省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泰安市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泰安市民政局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现将2023年度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级及以上彩票公益金支持我市社会福利事业资金10546.686万元,其中,中央集中福彩公益金支持912万元,中央专项福彩公益金支持3208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3639万元,市级留存公益金支持2787.686万元,依据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和彩票公益金使用有关规定,资金主要用于养老服务业发展、困难群众救助、儿童福利类项目、绿色生态殡葬建设、社区治理发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以及其他社会公益类项目等方面。

  二、中央公益金补助情况

  1、中央集中福彩公益金支持老年人福利类项目:634万元。主要用于支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支持以服务生活困难和失能失智老年人为主的城乡老年社会福利机构、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防疫物资及消防设施器材等设施设备配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培育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机构发展,提高城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支持养老护理员培训等方面。

  2、中央集中福彩公益金支持残疾人福利类项目:149万元。依照《民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规范>的通知》(民发[2020]147号)要求,支持发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含直接服务人员能力培训)。

  3、中央集中福彩公益金支持儿童福利类项目:129万元。主要用于支持“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以及儿童福利服务机构设施设备配置。

  4、中央专项福彩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3208万元。主要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推动形成成本可负担、方便可及的基本养老服务,提升了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的生活幸福感。

  三、省级公益金补助情况

  1、养老服务业发展项目:1739万元。落实各级相关规定及工作要求,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养老服务专项资全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民〔2021〕21号 )有关要求,主要用于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运营给予奖补,支持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运营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大中专生入职养老服务、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给予奖补等项目。

  2、困难群众救助项目:1817万元。统筹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和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支出。

  3、公益性公墓建设省级奖补项目:83万元。主要用于奖补城乡公益性公墓新建和改扩建等方面,以鼓励各县市区和功能区加快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增加公益性殡葬服务供给,为群众提供节地生态绿色基本殡葬服务。通过推动绿色殡葬设施建设,有力深化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保障和改善民生。

  四、市本级留存公益金资助情况

  1、养老类项目:2129.696万元。主要用于护理型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养老机构运营奖补、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运营奖补、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一次性奖补、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奖补、养老设施星级创建奖补、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补助、养老机构智慧消防建设、养老机构一次性运营补助等项目、市社会福利院安全维修改造项目、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及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项目、智慧养老管理服务平台运营服务费等项目。

  2、绿色生态殡葬补助项目:20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6处县级绿色公益性公墓的建设资金支出,以鼓励各县市区和功能区加快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增加公益性殡葬服务供给,为群众提供节地生态绿色基本殡葬服务。

  3、社区治理发展项目:200万。用于开展基层治理创新实验、全市社工站星级创建活动、推动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规范化开展、组织社工师考前培训,推进社区治理创新发展。

  4、未成年人救助保护项目:100万元。主要用于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机构服务能力水平,改造提升场所,完善相关设施设备;同时通过购买服务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补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

  5、其他社会公益类项目:157.99万元。主要用于市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维修改造、市救助站维修改造提升、残疾儿童康复项目、困难群众春节走访、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地名公共服务等项目,有效加强了各类民政基础设施的建设。

  五、市本级项目情况

  2023年,市财政局批复市民政局彩票公益金市本级项目13个,资金金额为348.465万元(其中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1万元,市级留存公益金支持347.46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一)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项目,10万元,由泰安市民政局实施。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根据县市区新增和申请提级养老服务设施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日常监管,实现等级评定动态管理、补助资金精准审批,对11家养老机构、70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行了等级评定。

  项目联系人:赵路 联系电话:(0538)6991660。

  (二)春节救助及市领导走访困难群众慰问项目,15万元,由泰安市民政局实施。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困难职工38户,9个乡镇敬老院、麻风村、民政服务机构等。通过走访慰问活动开展,宣讲党的民生政策,解决好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困难群众等实实在在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

  项目联系人:李娟、赵路 联系电话:(0538)6991545、6991660。

  (三)主城区地名规划编制服务项目,12.72万元,由泰安市民政局实施。通过紧密衔接《泰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构建起地名布局有序、文化内涵丰富、地域特色鲜明的城市地名系统,有助于加强地名管理,弘扬、保护、传承优秀地名文化,提高地名命名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更好地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项目联系人:张义勇 联系电话:(0538)6997159。

  (四)泰安市社会福利院(泰安市儿童福利院)安全维修提升项目,104.73万元,由泰安市社会福利院(泰安市儿童福利院)实施。主要包括消防安全改造项目、福利院南楼外墙加固防雨项目、购置安装消防主机设施和消防阻燃布项目、往年项目质保金,项目全部验收合格,符合民政养老供养机构安全建设规范要求。

  项目联系人:孙庆元 联系电话:(0538)6231760。

  (五)泰安市社会福利院(泰安市儿童福利院)维修改造项目39.29万元,由泰安市社会福利院(泰安市儿童福利院)实施。开展了儿童福利院北侧围栏改造和院墙粉刷及下水管维修、智障人员居养南院贴瓷砖维修改造、智障人员居养院监控系统改造、消防设施设备系统检测,提升了市社会福利院(市儿童福利院)的服务保障水平。

  项目联系人:孙庆元 联系电话:(0538)6231760。

  (六)泰安市社会福利院(泰安市儿童福利院)孤残儿童康复项目,43.97万元,由泰安市社会福利院(泰安市儿童福利院)实施。为30名孤残儿童购买了康复项目,采用专业运动疗法(PT)、作业疗法(OT)、语言疗法(ST)、感统训练、个别化训练等康复治疗,改善和提高残疾儿童运动能力、感知能力、认知能力、语言交往能力、社会生活能力、生活自理能力。进一步提升福利院内集中供养的残疾儿童生存能力,提高他们的能动性、以便更好的生活、融入社会,实际支出为40.27万元,该项目年初预算资金为44万元,根据泰安市预算调剂管理办法和结合福利院2023年底实际所需资金情况,将3.70万元调剂用于市福利院零星维修,以上合计实际支出为43.97万元。

  项目联系人:焦丽 联系电话:(0538)6231760。

  (七)泰安市社会福利院(泰安市儿童福利院)养老机构一次性运营补助项目,0.515万元,由泰安市社会福利院(泰安市儿童福利院)实施。按照运营补助指标文件要求并结合福利院实际需求,为老人和智障人员购买一批纸尿裤,满足了其实际需求,提高了生活质量,保障了身体健康。

  项目联系人:柳汝安 联系电话:(0538)6231760。

  (八)泰安市社会福利院(泰安市儿童福利院)儿童福利类项目,1万元,由泰安市社会福利院(泰安市儿童福利院)实施。按照民政部有关“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的文件规定,将项目资金资助福利院1名符合条件的孤儿上学支出,保障了福利院孤儿学习所需,提升孤儿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项目联系人:焦丽 联系电话:(0538)6231760。

  (九)泰安市救助管理站中心站建设项目,32.82万元,由泰安市救助管理站实施。改造了救助大厅、社工工作室、寻亲工作室、心理工作室、档案管理室等功能室7间,增设105立方米智能救助档案柜一套,新建化粪池1座,完善受助人员室外活动场所300平方米,完善标准化建设,促进救助管理服务提质增效,进一步完善区域中心站建设功能。

  项目联系人:卢岳 联系电话:(0538)3328097。

  (十)泰安市救助管理站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经费项目,10万元,由泰安市救助管理站实施。主要用于护送受助人员安全返乡。本市内符合救助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的中转,残疾人、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及危重的流浪乞讨人员护送回原籍或所在地的工作;本市流入外地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接回工作。2023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038人(站内救助552人,站外救助486人),其中:未成年52人,老年人264人,残疾47人,精神障碍99人,危重病人7人。护送返乡210人,落户安置2人,寻亲成功24人。其中护送返乡成功率100%。

  项目联系人:牛宝瑞 联系电话:(0538)8065159。

  (十一)泰安市救助管理站往年项目质保金项目,4.19万元,由泰安市救助管理站实施。预留质保金落实项目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对项目服务方起到了约束效果,保障了救助站维修改造项目、救助站疫情防控隔离卫生间改造项目、未保中心综合楼维修工程、救助管理站治疗、康复及生活用品采购项目四个项目质量和后续维修效率,保证施工单位对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项目联系人:牛宝瑞 联系电话:(0538)8065159。

  (十二)泰安市智慧养老管理服务平台运营服务项目,24.85万元,由泰安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实施。通过对平台的运营管理,使智慧养老管理服务平台各项功能得以充分发挥,录入老年人信息76万余条、养老机构信息127家、机构服务人员信息1800余条,进一步提升和加强了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管理手段和服务水平,实现了养老信息共享和养老资源整合,推动了我市养老服务行业发展,让老年人真正体验到便捷专业的智慧化养老服务。

  项目联系人:辛鹏 联系电话:(0538)6995086。

  (十三)泰安市养老服务人员及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项目,49.38万元,由泰安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实施。2023年度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及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项目,包括:泰安市养老服务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泰安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泰安市养老机构服务人员消防应急能力提升培训班、泰安市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培训班四个项目。

  项目联系人:辛鹏 联系电话:(0538)6990386。

  六、资金支付和取得的成效

  (一)各类项目支付完成情况

  截至目前,共完成中央集中福彩公益金支付631.4万元,占资金总额度的69.23%,其中:老年人福利类支出424.8万元,占资金下达额度的67%;残疾人福利类支出82.9万元,占资金下达额度的55.64%;儿童福利类支出123.7万元,占资金下达额度的95.89%。

  截至目前,共完成中央专项福彩公益金支付1183.2万元,占资金总额度的36.88%。

  截至目前,共完成省级福彩公益金支付2678.89万元,占资金总额度的73.62%,其中:养老服务业支出785.89万元,占资金下达额度的45.12%;公益性公墓支出76万元,占资金下达额度的91.57%;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支出1817万元,占资金下达额度的100%。

  截至目前,共完成市级福彩公益金支付1325.59万元,占资金总额度的47.55%,其中:养老服务业支出910.35万元,占资金下达额度的42.75%;绿色生态殡葬补助支出128万元,占资金下达额度的64%;社区治理发展支出52.43万元,占资金下达额度的26.21%;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支出76.81万元,占资金下达额度的76.81%;其他社会公益类支出157.99万元,占资金下达额度的100%。

  (二)项目取得的成效

  1、养老服务业发展项目:落实各级相关规定及工作要求,对有关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基础设施的改善、运营进行补助,强化了照护能力和集中供养能力,提升了为社区、居家困难老年人提供的照护服务能力,加快促进了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提升了我市的养老服务能力。一是优化养老服务供给。2023年,新增护理型养老床位2564张,护理型床位总量达到16127张,占比达到73.5%。二是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质效提升。市委、市政府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质效提升列为2023年为民要办的实事,截至2023年底,全市共建成标准化的街道综合服务中心20处,社区养老服务站166处,超额完成实事任务。三是推进适老化改造工程。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2023年全市共改造2993户,切实满足了特殊困难老年人助行、助浴、助洁、防滑等需求,提升了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四是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制定了泰安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特殊困难老年人分类分级探访关爱、为经济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等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立了以政府政策文件为主体、部门专项政策和标准为支撑的养老服务制度框架,为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五是强化人才培养。制定支持政策,对大中专以上学历就职养老工作的,最高给予3万元补助。联合人社部门举办全市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培训,2023年共培训养老护理员1755人。六是实施居家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我市入选2023年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试点城市,获得中央财政资金3208万元,建设家庭养老床位4940张、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7431人次。

  2、困难群众救助项目:统筹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和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等支出。2023年度,我市共保障城乡低保人数85915人,特困人员24604人,临时救助4960人,孤困儿童3003人(包括机构养育孤儿29人、社会散居孤儿315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580人、重点困境儿童1079人),2023年享受两项补贴的残疾人100452人(其中享受生活补贴的困难残疾人8024人,享受护理补贴的重度残疾人64553人,同时享受两项补贴的残疾人27875人。)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取得进一步成效,社会综合救助体系逐步完善。积极推进“泰汇救”社会综合救助体系建设,举办了市委书记、市长参加的“泰汇救”社会综合救助服务平台上线仪式,汇集民政、医保、人社等12个部门37项救助事项数据,为落实政策、精准服务、高效监管等提供技术支撑。“泰汇救”入选中国社会救助研讨会论文案例、2023年全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获奖论文、“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重点课题、“法敢当”法治建设优秀案例。困难群体保障标准再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5.1%、9.1%,儿童类基本生活保障标准、高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按照低保标准标准相应提高。出台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办法、兜底保障工作通知、社会救助容错免责、社会救助“一事一议”等政策文件。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护责任,第三方照护服务比例达63%以上,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56.75%。

  3、公益性公墓建设奖补项目:泰安市持续深化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通过推动绿色殡葬设施建设,有力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保障和改善民生。年内完成新建、扩建18处公益性公墓,增加穴位数13918个。新建公益性公墓符合集约用地原则,坚持墓穴小型化、墓区园林化,提升了节地生态安葬水平,增加了公益性殡葬服务供给。

  4、残疾人福利类项目:主要用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坚持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探索培育示范点,推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创新发展。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助残服务的政策措施,扩大规模、放大效应、以点带面,帮助残疾人融入社会、回归家庭,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其中:培育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社会服务机构8个,为3132名精神障碍患者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为2796名患者家属提供支持服务,开展社区讲座62次,社区融合活动70次,培训服务人员308人。

  5、儿童福利类项目:用于资助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和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设施设备配置,开展“孤儿助学工程”,资助考上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学校的孤儿完成学业。以及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机构服务能力水平,改造提升场所,完善相关设施设备,同时通过购买服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2023年,资助考上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学校的符合助学条件的孤儿13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44名。支持儿童福利服务机构设施设备配置,其中:支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1个,配置办公设备1台/套;支持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6个,配置办公设备等设施设备6台/套。购买24个关爱服务项目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进行关爱,惠及儿童4953人次。

  6、社区治理发展项目:开展基层治理创新实验。2个村通过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中期评估,6个实验区(点)通过全省基层治理实验区(点)结项验收,其中3个实验区(点)获得优秀等次,3个工作法获评省级优秀社区工作法,1个社区服务案例被评为全省“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社区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典型案例。开展全市社工站星级创建活动,推动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规范化开展。目前全市88个乡镇(街道)社工站稳定运行,97个村(社区)设立社工室,策划开展社工项目481个,服务居民群众29616人次,评选出10个五星级、10个四星级市级社工站示范点,其中3个社工站入选省级示范站。组织社工师考前培训,2023年全市社工师通过人数1063人,年增长142%,创历史新高。全市实名注册志愿者112万人,存在时长58.7万人,占比52.4%,累计志愿服务时长超1895万小时。开展志愿服务品牌创建,全市民政领域有10个志愿服务品牌荣获省级表彰。

  7、其他社会公益类项目:主要用于市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维修改造、市救助站维修改造提升、残疾儿童康复项目、困难群众春节走访、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地名公共服务等项目,全部按期完成,实现了预期目标,有效加强了各类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升了民政公共服务水平。

  七、制度建设及信息公开、宣传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福彩公益金管理、规范福彩公益金的使用,更好的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我市相继制订了《关于印发泰安市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泰财社[2020]6号)、《泰安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领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泰民[2021]10号)、《泰安市民政局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泰民[2021]13号)、《泰安市民政局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泰民[2021]13号)等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印发<泰安市本级社区治理发展经费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泰民函[2020]73号)、《关于印发<泰安市本级绿色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泰民函[2020]81号)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从预算申报、资金分配、预算执行、信息公开、绩效管理、审计监督、项目使用等各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完善。为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与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泰民函[2020]46号)、《泰安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泰安市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泰财社[2022]5号)等文件。为规范自行采购行为,加强内部审计工作、进一步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2022年又相继出台了《泰安市民政局自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泰民[2022]10号)、《泰安市民政局内部审计暂行办法》(泰民[2022]11号)。2023年省厅出台《山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的通知(泰民函〔2023〕65号),我们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并转发该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功能区、相关单位严格贯彻执行。为了进一步提升福彩公益金的社会公众认知度与参与度,规范福彩公益金管理,防范使用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出台了《泰安市民政局关于切实加强福彩公益金使用宣传工作的通知》 (泰民函6号)、《泰安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的通知》(泰民函[2022]32号)。

  (二)信息公开情况

  泰安市民政局高度重视福彩公益性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在民政门户网站设立福彩公益金专栏、加大信息宣传等形式,及时公开福彩公益金安排、政策、资助项目等,进一步加大公益金使用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公众知晓度。严格按要求公开福彩公益金使用信息,6月底前在市县政府网站或民政局网站向社会公告公益金使用情况,详细公告本辖区接受上级下拨、本级留成、下拨下级公益金情况,资助各类项目具体数额,同时还公告了本级直接资助项目的项目名称、资助金额、执行情况、实施时间、实施效果等真实性相关要素,落实各级民政部门政务公开要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宣传工作情况

  积极挖掘信息宣传资源和渠道,在中国社会报、大众日报、泰安日报等报刊刊发福彩公益金助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等相关文章,在民政门户网站设立福彩宣传专栏,定期对福彩公益金政策、资助项目等进行宣传。充分发挥彩票机构宣传渠道较多、宣传形式多样的优势,加大彩票公益性宣传的力度和广度,加大公益金使用信息披露的透明度。2023年,泰安市民政系统先后在国家、省、市各级各类报刊、网站、公众号、新媒体等平台渠道刊发福彩公益金筹集安排、管理使用及资助养老服务业、孤残儿童、绿色殡葬、福利机构建设、社工人才培养等项目宣传信息49篇,在省级以上媒体刊发25篇,全方位展示了福彩公益金助力我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成果和贡献。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赵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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