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对象
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
二、申报条件
1、遵循科学规划、按需引进、坚持标准、严格考核的原则;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等七类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
三、支持内容
1、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特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但应当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2、首次聘用时可不受职称、任职年限的限制,按照业绩、能力、水平直接聘用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3、确因工作需要,单位暂无相应岗位空缺的可通过申请特设岗位的方式解决;
4、符合条件的,获得各级相应的科技项目立项、科技成果奖励、人才服务绿色通道等政策规定的待遇。
四、申报审批流程
事业单位特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应当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前就特聘人员条件、评议委员会构成、特聘工作程序、单位岗位空缺等情况与同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充分沟通。
1、成立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评议委员会。评议委员会均由业内知名专家组成。
2、组织评议。评议委员会对拟聘用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进行评议,确定拟聘用人选和聘用岗位
3、公示。拟聘用人员及聘用岗位信息在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4、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人员聘用和岗位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
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根据备案情况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关待遇。
五、业务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31-51788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