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21日上午,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在市政大厦召开。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李同道主持并讲话,市委常委王邵军、秦元祥、高一、 孙欣亮、于玉、王常胜出席。市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张守信汇报了市国资委贯彻落实省国资国企改革“1+5”文件精神实施办法的起草情况。会议讨论审议并原 则通过了《枣庄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市国资委履 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审计监督工作的意见》、《2015年度全面深化改革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市关于国资国企改革精神,自去年以来,市国资委先后通过会同有关部门到湖北、江苏等地学习考察,到有关国有企业、区(市)国 资监管机构调研,邀请部分国有、民营企业召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座谈会等方式,探索国资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
此次审议通过的3个文件,是市国资委根据省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几项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及5个配套意见(简称“1+5”文件) 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起草的配套实施办法。其中:《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管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从财务监督方面要求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务管理相关 制度,强化财务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重大财务事项决策制度,完善企业内部体系。特别是在资金调度、应收款项和商业票据管理、收入管理、工程项目管 理和对外担保及高风险业务管理、资产处置等方面要严格关键内控点和事项的管理。在加强财务人员队伍建设,全面落实财务监督管理责任方面也提出了具体要求。
《关于加强市管企业审计监督工作的意见》,在审计监督方面提出强化审计监督,建立完善国家审计、企业内部审计和常态化审计机制,通过开展审计整改联动,强化审计整改问责,提升审计监督能力,增强企业领导人员的经营责任,提高国有企业审计质量。
《枣庄市市管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暂行规定》主要是规范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行为,对企业财务预决算、年度、中期、季度财务信息,“三重一大”有关事 项,履行社会责任及其他可能对出资人、企业和职工利益产生较大影响及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通过网站、广播、电视、报纸等方式进行公开,同时,对信息公开时 限、公开事务管理及监督保障事项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势进行了规定。
李同道书记在会议上强调,关于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一要统 一思想,我市一批国有骨干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积淀,在人才、技术、品牌市场等方面形成了自己的优势,为枣庄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但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要求,枣庄国有企业还有很多方面需要改进、完善和提高,必须通过深化改革加以实现。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扎 实稳妥做好国有企业改革这篇大文章,通过改革进一步增强企业内在活力、市场竞争力、发展引领力。二要摸清底数,对全市国有企业进行深入调查,全面掌握现有企业户数、资产状况、经营情况、发展前景,完善各项政策措施,为下步改革打下坚实基础。三要精 准发力,按照习总书记“三个有利于”的指示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结合枣庄实际,坚持一企一策,实事求是,对症下药,切实将国企改革各项工作做足、做 实、做到位,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专项小组、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市),要认真对照全面深化改革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把握好各项改革的任务目 标和时间进度,自我加压、对标达标,一项一项抓好落实。市委改革办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改革的统筹协调、督促评估,运用好日常调度、跟踪问效、重点督 查、年终考核等方式,确保我市各项改革工作顺利推进、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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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梁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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