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长岛县农业银行改革的不断深化,涉及长岛县上世纪90年 代渔养贷款,县直企业、乡镇办企业、村级公司和村级组织形成的不良贷款,严重制约了农业银行的发展,而且直接影响了长岛县经济的长足发展,如处理不当,还 极易引起不安定因素。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最大限度减少企业、村级资产损失,实现银企、银村共赢,长岛县国有资产运营中心在借鉴以往处理不良贷款经 验的基础上,经与农业银行长岛县支行积极协商,初步拟定债务化解方案,即农业银行长岛县支行的不良贷款全部由县国有资产运营中心进行回购,转让金额不能超 过本金的5%。农行长岛县支行将涉及我县78户农业银行债务合计本金9598.37万元,利息16433.03万元,共计26031.4万元以本金4%的价格转让给县国有资产运营中心,成为了农业银行烟台分行第一个获得省行审批通过的债务化解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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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梁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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