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济南市按照“统一监管、集中财力、积极转变发展方式”的总体要求,全力做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
2016年度,济南市监管企业共收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752.25万元。按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有关规定,市国资委支持济南二机床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三箭集团有限公司、济南一建集团总公司、济南金钟电子衡器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发展投入资金共3900万元,对企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引领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制度,努力完成2017年国有资本金预算收益、收缴及支出工作,并尽快理顺相关企业的产权关系,加强国资监管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梁胜楠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