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山东省制贩假盐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及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食药监局、市盐务局等10部门联合制定的《德州市制贩假盐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和部署,8月22日至9月2日市公安局食药环稽查支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市盐务局盐政稽查支队联合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城区、运河开发区范围内的盐业市场进行了阶段集中检查行动,对部分县市区进行了督导,共检查食品加工、餐饮、流通网点等288家,处理涉盐违法案件8起。此次行动,主要对食盐零售户、学校、幼儿园、企业食堂、农贸市场、食品加工业及涉盐用盐户等开展集中检查,对食盐流通等环节进行深入细致的摸底排查,特别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加强执法力度,实现专项行动“无盲区、无死角”。据统计,自7月份全省部署专项行动以来,全市共查获各类涉盐违法案件172起,查获非法盐产品67.1吨,罚款5.2万元,行政拘留 1人,刑事拘留3 人,批捕1人,查封非法运输盐产品车辆五部。下一阶段,将继续加大对重点案件的督办力度和制贩假盐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持续形成对涉盐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和强大威慑,筑牢食盐安全防线,不断净化食盐市场环境,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食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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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梁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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