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以来,由于台风影响,潍坊等部分地区遭受严重洪涝灾害。灾情发生后,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国资委和省属企业干部职工主动投身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充分履行社会责任,为抢险救灾阶段性胜利做出积极贡献。
9月30日,省总工会通报表扬一批全省工会抗灾救灾先进集体和个人,其中:山东能源所属龙矿集团矿山救护大队、山东国投所属莱芜市医药公司被授予“全省工会抗灾救灾先进企业”;省国资委李江涛、王振江和山东高速、山东能源、水发集团、国泰租赁公司朱宏喜等12人被授予“全省工会抗灾救灾优秀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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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梁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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