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济南市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市食品安全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晓刚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巩宪群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食品安全事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开展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是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举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国家创城标准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省食安办将于8月份和9月份对5个第一批创建城市进行“双随机”现场检查和满意度测评,10月份组织省级考核验收。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加强食品安全和开展创城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会议强调,要突出重点,全力推进创建工作开展。一要加强统筹协调,齐心协力抓创建。各县(市)区政府将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和财政专项,按照国家和省总体部署,严把创建标准和时间节点,增强部门合力。二要抓好“双基”工作,强基固本抓创建。加强基层农产品、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和能力建设,加强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健全完善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监管体系。三要坚持问题导向,全程治理抓创建。加强源头治理、抓好“三小”、农业投入品等专项整治,严打违法犯罪行为。四要强化风险管理,关口前移抓创建。建立健全风险信息收集汇总、会商交流、分析评估、风险控制等工作机制,加强抽验检测和应急管理。
会议要求,要强化责任,确保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扎实推进。一是落实属地责任。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对食品安全负总责,各县(市)区要按照党政同责、“四有两责”要求,分片包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形成创建合力。二是落实部门职责。市食安委和创城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县(市)区的业务指导,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市创城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三是加强督导考核。坚持周报表、月调度、季督导等工作机制,对连续两次督导成绩排名末位的县(市)区,市政府将视情约谈其主要领导。把创城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各县(市)区科学发展考核,适当提高权重,对工作不力,在考核验收中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问责。
会上,市食安办主任靳磊汇报了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及重点工作安排,槐荫区、历城区和商河县政府领导作了典型发言。会议书面印发了《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食安办等部门关于建立食品安全“三安联动”监管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6个文件。
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市公安局、农业局、林业局、卫计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质监局、畜牧兽医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县(市)区、高新区管委会公安、城管、农业、林业、卫计、食品药品监管(食安办)、畜牧兽医、市场监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