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

2017-03-13 11:15:00 来源: 山东省食药监 作者:

  日前,济南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提出了未来四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

  《意见》提出,到2020年,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基本完善,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基本实现“食安济南”品牌建设目标,涉农县区积极创建成为省级以上农产品质量 安全县区或食品安全先进县区,创建成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成为全国食用农产品和食品消费最安全、最放心地区之一。具体明确了9项目标:一是食品安全 “四有两责”落实率达到100%,食品监管人员数占常住人口比重达到3人/万人,基层监管机构建设标准化配备率达到100%。二是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 96%以上,不合格产品处置率达到100%。三是食品抽检量保持在4份/千人/年以上;农产品定量抽检不低于3000个/年,定性抽检不少于10万个 /年。四是“三品一标”产地认定面积占同类农产品产地面积60%以上。五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覆盖率达到98%以上。六是主要食品品种信息追溯覆盖率达到 90%。七是市级食品检验检测能力保持全省领先,检验项目范围实现国家标准全覆盖;市级满足辖区监管的技术保障需求,县级资源整合全部完成。八是食品产业 实现规模化、园区化发展。九是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规和标准体系日臻完善。

  《意见》明确了5项主要任务:一是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坚持党政同责,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四有”要求,完善食品和食用农 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党委、政府定期研究食品安全工作每年分别不少于2次。实行地方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按规定对食品安 全工作实施检查考评,并建立完善问责机制。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实现相关监管工作无缝衔接;综合设置的市场监管机构,要将保障食品安全作为首要职责位。强化 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规范组织生产经营,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追溯体系,落实不安全食 品召回制度,完善企业首负责任制和惩罚性赔偿机制,实行 “红黑名单”等制度;强化对企业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二是着力加强源头治理。健全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加强种子、农药、兽 (渔)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监管,完善农药、兽(渔)药经营告知公示制度,依法打击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畜禽养殖环 节添加使用三聚氰胺、“瘦肉精”等违禁物质行为。全面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快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应用步伐,积极探索病 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模式,有效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加强农业执法监管,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三是实施生产经营全程监管,加强日常监管,抓 好乳制品、肉制品、调味面制品、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综合治理,对农村食品市场、食品加工小作坊、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实施专项治 理;强化对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集体餐饮监管;完善进出口食品日常监管机制,规范网络食品交易行为。推行溯源管理,全面实施食用农产品 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加快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开展食品生产环节高风险食品追溯体系建设试点,推行食品加工小作坊二维码追溯管理和食用农产品集中 交易市场“一票通”可追溯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完善风险发现机制、风险交流机制,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依法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四是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安等专业化监管力量建设,建立职业化检查员制度。到 2017年年底,全部食品药品监管所达到设施标准化、装备现代化、制度规范化、责任网格化、监管信息化要求。强化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 验检测体系,尽快实现全市涉农镇建立农产品、畜产品质量快速检测室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猪定点屠宰场(厂)、规模化养殖场(户)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全 覆盖,加快形成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和6个综合性检验检测中心“1+6”的公益性食品检验检测体系,支持第三方检测机构参与农产品和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业 务。推进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全面实施“互联网+食品安全”,将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工程列入我市信息化建设重点项目,制定实施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十三五” 规划,建立全市食品安全大数据中心,重点实施阳光工厂和阳光厨房等工程建设。五是加快食品产业发展升级。优化食品企业发展环境,积极培育安全农产品品牌,推动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绿色化生产,积极推广“政府+企业+农户+基地”的政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生产模式,鼓励和支持大型超市、餐饮、食品加工等企业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直供机制,加强上规模、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健全的农产品批发和物流中心建设,推广便民农产品直营店运营模式。大力实施创新发展,发 展壮大食品产业园区,加大产学研对接力度,加快发展食品加盟连锁、统一配送等现代经营模式,深入实施早餐示范工程,推进网上订餐和餐饮共享服务,传承和弘 扬具有济南地域特色的饮食文化,强化对食品生产小作坊、小餐饮、小食品摊贩等综合治理,着力构建以大型食品企业为龙头、绿色食品产业为支柱、规范型小企业为补充的食品产业结构。

  《意见》特别提出,全力做好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推进“双安双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意见》同时对实施工作提出了四项保障措施:一要推进协同共治,充分发挥各级食安办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价等职能,加强部门协同,形成监管合力。 二要落实财政投入,要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抽检、监测、装备、监管等重点工作;继续加大对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食品安 全先进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投入,大力支持基层食品监管执法能力、检验检测体系、信息化支撑体系和追溯体系建设。三要凝聚各方力量,注重发挥市场 机制作用,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鼓励食品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支持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对食品安全领域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依法进行 社会监督;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聘请法律顾问等方式,有效发挥专家在政策制定、科普宣传、舆情应对、事故处置、重大项目论证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 违法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制度,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四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科普宣传“五 进”、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拓展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服务功能,借助社会监督员、专家和企业力量参与公益宣传,在全 社会形成关注、支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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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梁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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