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龙口市12家学校食堂获评“三星级食堂”

2017-04-28 17:13:00 来源: 山东省食药监局 作者:

  日前,烟台龙口市第一中学东校、龙口市明德学校等12家学校食堂被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体局联合授予“三星级学校食堂”。

  围绕提升学校食堂综合管理水平,龙口市纵深推进“星级学校食堂”创建评定工作。一是严格落实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有关要求,将食品安全列 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定期组织约谈,层层分解落实,确保学校食品安全项项有人抓,人人有责任。二是积极推进学校食堂规范化改造工程,合理规 划学校食堂备餐、粗加工、储存冷藏、烹调、留样等功能间或区域设置,健全完善食品索证索票、购进查验、健康查体等管理制度,确保每个环节有规程、有台账。 三是认真开展学校食堂季度检查、风险会商、隐患排查等有关活动,通过学校自查自纠、部门联合检查、产品定期抽检等措施,有力构建起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防火 墙。四是大力实施食品药品“春蕾”宣传活动,将食品安全纳入学校健康教育课程,编印《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手册》、张贴食品安全承诺书、公示栏、宣传画等,将 食品安全与主题班会、课外实践等活动紧密结合,实现了学校食品安全教育的制度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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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梁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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