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局严把“五道关口”提升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详细]
自“三小”条例实施以来,淄博市落实强化“三小”地方监管责任,做好“三小”调查摸底和登记备案,全面开展“一对一”帮助规范活动、专项治理、示范创建等措施,全面加强“三小”监督管理,取得良好成效。 [详细]
据山东省桓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的《桓台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7(第六期)》,该局近期对19类食品184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77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合格率96.2%。[详细]
为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的守法自律意识和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努力开创齐抓共管、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沂源县局落实“四个结合”,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详细]
28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的2017年第一季度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 家餐饮机构获得“食安山东”餐饮服务品牌示范街区、示范食堂和示范店的称号。[详细]
3月28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2017年第一季度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2016年全市通过评审上报的“食安山东”品牌引领行动46家示范企业名单。 [详细]
为进一步推动“食安山东”品牌建设,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近日,淄博市食安办印发《2017年全市“守护舌尖安全”整治行动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守护舌尖安全”整治行动。[详细]
央视315晚会曝光日本进口食品存在核污染风险后,淄博市局针对此情况迅速组织开展了对进口食品的重点排查。目前全市没有发现日本核污染地区食品。 [详细]
2017年,沂源县局大力推行“项目+责任”工作法,全面提升干部职工工作执行力。[详细]
淄博市沂源县食药监局“五个着力”推动2017年监管工作提质增效。[详细]
为全面落实“食安山东、稳中求进、严字当头、紧之又紧”的16字内涵要求,以创建食安城市和先进区县为主线,淄博市局“四项措施”扎实做好2017年食品流通和餐饮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详细]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中,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淄博市局在积极推进行 “双公示”、“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的基础上,认真履行公示市场主体信息的法定职责,推进落实许可政务“三公开”,即行政许可事前、事中、事后公开, ...[详细]
食品生产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的源头,为确保食品链条的安全,淄博市局在日常工作中严格落实六项项措施,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 [详细]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处置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详细]
2017年,淄博市局将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和先进区县为主线,坚持“打、建、创”并举,“放、管、服”结合,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 [详细]
1月22日,淄博市局召开2017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务虚会,传达省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省领导对食 品药品安全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传达了全国、全省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了马越男局长的讲话精神,研讨了2017年工...[详细]
日前,山东省食安办公布2016年“食安山东”食品生产加工示范企业名单和2016年度“食安山东”食品流通示范单位(店)名单,沂源县的山东乐利事食品有限公司、山东飞龙食品有限公司2家企业和沂源县世纪东方超市有限公司等26家单位榜上有名。 [详细]
近日,淄博市局疫苗经营企业核查工作组到淄博仁盛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进行疫苗库存情况核查处置。 [详细]
近日,淄博市委、市政府将“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能力规范化建设,完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体系,确保实现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目标”列入《2017年“十个新突破”工作方案》。 [详细]
2017年1月20日,淄博市副市长盖卫星、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希森一行到淄博局进行工作调研。听取了前一阶段食品药品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详细]
为更好地预防、减少和处置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日前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淄博市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案》明确规定,根据事件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级别。[详细]
11月29日,淄博市政府召开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工作调度会,通报今年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研究部署下一步创建工作,市政府副市长李树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详细]
为扎实有效地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展示创建工作成果,提高市民对食品安全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详细]
为普及食品安全科普常识,提升群众对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的知晓率和食品安全满意度,沂源县局联合县科协,投资2万余元,在县城胜利山公园打造了“食品安全主题公园”。[详细]
日前,淄博市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全面落实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部署要求,促进小作坊食品质量管理水平提档升级。[详细]
为进一步加强镇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沂源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食品药品专职协管员,工资、保险等费用全部由县财政列支。[详细]
近日,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下达2016年生产环节第四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共计100批,要求在11月中旬完成。[详细]
为完善监管手段,提高科学监管能力,淄博市局联合张店区局于近日配置了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并正式投入使用。[详细]
为提高执法办案水平,沂源县局研究制定了办案文书模板,突出“六个说理”,着力构建和谐行政执法体系,减少行政纠纷。[详细]
中秋、国庆“双节”即将来临,为保障人民群众节日期间饮食安全,淄博市局扎实开展“双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详细]
张店区共有食药业户22467户,监管执法人员94名,平均每名执法人员担负着220家食药业户的监管任务,监管力量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详细]
为进一步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不断提高创建食品安全城市的社会氛围, 9月1日,淄博市局组织召开推进食安城市创建工作媒体通气会。9家淄博市内有关媒体单位参会。[详细]
央视“青岛海关破获2.3亿海鲜走私答案”报道后,为防止问题海鲜流向餐桌,淄博市局立即印发《关于开展餐饮服务环节进口海鲜专项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详细]
为贯彻落实《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16〕44号)要求,按照《山东省食品安全城市和食品安全先进县(市、区)创建标准(试行)》,结合我市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薄弱环节,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详细]
为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稽查办案能力和水平,规范执法行为,激励全市执法人员形成刻苦钻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公正执法的良好工作氛围,近期,淄博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组织开展了全市药品医疗器械网上模拟办案考评工作。[详细]
8月11日,淄博市局召开2016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面复会,对承办的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进行集中面复。市人大代办主任张学林、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刘绵昌、市委督查室副主任荣华、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会议。 [详细]
淄博市博山区四项措施扎实推进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区创建工作。 [详细]
为认真落实国家总局、省局领导来淄博调研讲话、全省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暨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推进会和市领导批示精神,7月28日,淄博市局组织召开全市全市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座谈会。 [详细]
为解决食品加工小作坊“脏、乱、差”、管理不规范、食品安全无保障等突出问题,高青县从改善生产经营环境入手,逐步规范化小作坊监管,有效降低了食品安全风险。[详细]
日前,淄博市印发《2016年市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城市为主线,创新抽检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加大了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力度。[详细]
近日,沂源县局与县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关于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中加强协作的意见》,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行政执法活动中接受检察机关监督的内容方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详细]
7月13日下午,淄博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与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共建的“医(药)用材料相容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举行揭牌仪式,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部副部长王凤山出席仪式。 [详细]
近日,《沂源县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管理办法》出台。该《办法》分为总则、协管员的条件与职责、协管员的的聘用与培训、协管员的管理与考核、附则五章二十条。 [详细]
自今年7月1日起,原由省局承担的酒类中的白酒、食用酒精和其他食品类中的阿胶糕类产品共计三个品种的审批权限,全部调整下放至各区县局承担。淄博市局六项举措,确保全市食品许可工作不断档、展得开。[详细]
近日,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座谈会,重点会商食品生产环节的风险,梳理风险清单,严控食品生产风险。[详细]
近日,由人民网、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主办,人民网山东站承办的“食安山东”融媒体一行走进淄博。采访团汇集各大主流媒体、食品行业专家、网络公众人物等,通过多渠道、多视角,聚焦食品安全热点,从源头为民众关心的饮食问题监督把关。[详细]
近日,山东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专业评价平台和山东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风险挖掘平台正式落户淄博。[详细]
3月31日下午,淄博市召开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动员会议,研究部署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周连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副市长庄鸣主持会议,副市长李树民就创建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详细]
月26日下午,淄博职业学院在北区报告厅举办新《食品安全法》知识讲座。特邀周村区北郊镇食品药品监督所所长蔡会明作主讲。学院副院长田立忠出席并讲话。后勤服务管理处有关工作人员及各校区食堂从业人员300余人参加本次讲座。讲座中,蔡会明根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详细]
9月29日,记者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新《食品安全 法》严格贯彻了中央食品安全监管“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四个最严”的要求。其中...[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