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告
2015年第20号
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15年第15期(总第26期)
本次抽检的保健食品主要包括促进消化、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作用、辅 助改善记忆、辅助降血糖、辅助降血脂、改善睡眠、缓解体力疲劳、减肥、祛黄褐斑、提高缺氧耐受力、增强免疫力、抗氧化、缓解视疲劳、对胃粘膜有辅助保护、 增加骨密度、清咽、通便等功能类别和营养补充剂类保健食品。
抽检依据为经过相关部门备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补充检验方法等。
抽检项目包括功效/标志性成分、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非法添加等,共抽检174批次样品,其中139批进行了非法添加项目检测。
本次抽检检出不合格产品9批次,不合格指标为非法添加药物成分、水分、灰分、总 蒽醌、总皂苷、总黄酮、菌落总数。水分不合格可能对产品外观性状产生影响,影响有效期;灰分不合格表明原料无机杂质较高;总蒽醌、总皂苷、总黄酮功效成分 含量低于标准规定,达不到宣称保健功能;菌落总数严重超标,若有害菌群较多,可能引起肠道不适。
对于上述不合格产品,省局已要求相关市局按规定进行核查处置工作,并及时发布核查处置信息。
特此通告。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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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梁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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