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有关要求,进一步消除食品生产安全隐患,自6月中旬至11月上旬,崂山区食药监局全面开展生产环节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给辖区内获证食品生产企业送达《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通告》(2015年第16号),增强企业自 律意识和担当应有的社会责任意识;广泛宣传《两高司法解释》,明确告知企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 品罪、非法经营罪的定罪判刑标准;
二是组织企业深入自查自纠。要求企业结合产品、原料、工艺等实际,认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同时严格落实GB14881《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要求。
三是结合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对照《全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风险清单》内的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饮料、瓶(桶)装饮用水、食用植物油、调味品、蜜饯、面制 品、酱腌菜、豆制品、水产制品、蜂产品、食品添加剂等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对于重点产品、重点对象,要逐一排查。特别是对卫生条件差、不能保持发证条件 的生产企业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公布监督检查的结果;
四是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涉嫌问题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抽样检验,排查风险。
五是组织企业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组织生产,切实落实食品安全质量授权人制度,积极开展“车间亮化”和“一票通”工作。
六是区食药局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风险隐患问题台账并进行梳理,制定监管对策。探索采取多种监管模式,不断提高识别风险的能力,实现风险排查常态化,将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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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梁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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